tag:blogger.com,1999:blog-4425878502991016229.post4727690308440252426..comments2024-01-05T21:16:21.892+08:00Comments on Bittermelon 苦中作樂: 也談年結bittermelo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5057938126377984688noreply@blogger.comBlogger1125tag:blogger.com,1999:blog-4425878502991016229.post-21759178188140754902012-05-14T10:32:31.933+08:002012-05-14T10:32:31.933+08:00友人傳來一則 collusion/fraud case:
《蘋果》姊妹機構《壹週刊》最近有一名秘書...友人傳來一則 collusion/fraud case:<br /><br />《蘋果》姊妹機構《壹週刊》最近有一名秘書及副總編輯離職,據聞是被揭發起碼兩年間該秘書請款的單據都有問題,不少項目有可疑,而且每月請款銀碼不小不大,剛好在該副總簽單上限之內。沙膽虹對事件所知不詳,只是聽後不免有些感想。<br /><br />秘書請款單據有問題,秘書本人當然要負最大責任,但每月簽名的副總亦難辭其咎!須知道公司授權主管批核開支,就是將把關責任託付主管,主管有責任睇清楚才簽,太忙沒時間睇根本不是理由。何況每月每次請款都接近批核上限,這樣也不警覺?一個秘書有需要請那麼多錢嗎?副總手下記者每人請款有這麼多嗎?怎會不注意?如果該副總簽單時認真,及早發覺單據有古怪,及時處分,秘書無法得逞,亦不至膽生毛,越做越離譜,甚至錯足兩年!據悉,該副總請同事食飯的開支,往往沒有給老總批准請款,而是透過秘書申請,他自己批!這個繞過上司的做法固然離譜之至,亦間接造就秘書請巨款的缺口。<br /><br />沙膽虹亦順便檢討,《蘋果》和《爽報》會唔會有同類或其他漏洞?沙膽虹在此奉勸各位主管,簽單時打醒十二分精神睇清楚!the inner spacehttp://mindnecessity.blogspot.comnoreply@blog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