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0日星期三

Materiality Vs. Risk: 外審與內審在概念上的重要分別

有Blog友問,內審 (Internal Audit) 是否跟外審 (External Audit) 一樣需要考慮 Materiality (姑且翻譯為"重要性"吧),其實內審也會看重要性,但首先考慮的則是 Risk (風險),或者簡單地說,我們首先看問題出現的可能性 (Likelihood),之後再看重要性。

其實這和審計的目的有關,外審的主要目的是要為了審核企業的財務報告是否公允及真實地反映實況 (True and Fair view),所以只要審計發現 (Audit Finding) 對整體的財務報告不構成重大影響的話,這個發現便會被看待成無關重要 (Immaterial)。我嘗試舉例說明,一宗金額只有$10,000的銷售合同被遺漏計算在本年度的會計賬上,因本年度的銷售金額有$5,000,000,遺漏了的合同金額只占總金額的0.2%,因此斷定其金額對整體的銷售金額沒有太大的影響 (外審一般以5%來決定重要與否),當外審進一步確定沒有其他類似的遺漏後,很有可能外審會把它看待成無關重要,並且不會在核數師報告內提及。

換了在內審情況則相反,就算金額少於5%並且事後也確定沒有其他的遺漏,但如果這審計發現是涉及內控不足的話,例如合同號碼不是連續順序,合同沒有日期,企業沒有清晰的政策來訂定銷售何時確認(Revenue Recognition) 等等,好大可能內審會把它看成審計發現。內審的主要目的是要審查企業的內控是否足以控制其風險,就以上例子,如果內控不足,其最大的風險將會是以後所有年度整體的銷售金額不準確,其影響極大,所以內審必定會在內審報告中匯報。

上述的例子就說明了即使是同一個發現,內審和外審的考慮及處理方法都會不同,外審是專注於過去的數字,證明其真確無誤,而內審則專注於現在及可見未來的風險,協助企業進行適當的規避。值得一提的是,兩者並沒有好壞之分,因其目的不同,外審的方法不適用於內審,反之亦言。

明日我會談一下風險三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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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文章:內審的風險三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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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則留言:

  1. 想問一下
    是否內審測試不需要抽很多samples?
    因為內審係睇下internal control work唔work
    假如我抽到一兩個sample 都有問題, 即代表問題存在, 對否?
    但唔抽多d, 又如何知道結果反映緊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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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Hi Schmuck,
    內審要抽幾多samples,這要睇用之前做過了什麼工夫.如果之前有做Analytical analysis去highlight邊到有potential problem的話,因為抽sample時已經係potential problem area嗰到抽,所以samples可以抽少d. 又如果找到audit finding 的話,為了加強報告的說服力又會抽番多d. 如果之前乜都無做過,通常10隻8隻sample走唔甩. 假如你抽到2個samples,2個都有問題的話,我會抽多幾隻confirm. 如果抽到20個samples但只有2個有問題的話,找出這2個exception的原因,如果不涉及control design的本質,那可以考慮放過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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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很多客戶說他們不會盤點固定資產,因為唔過MAT LEVEL
    除了因為公司PP寫了要盤之外,有沒有原因要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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