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6日星期一

律師

最近手頭上有幾個公司的項目都由我負責,不約而同全部都需要和事務律師溝通。

先講我們的美國律師,和他們合作已有一段日子,基本上都是合作愉快的。不過可能他們的客人太多,通常都稍為遲了些才能收到回覆。而且也因為香港和美國的時差關係,有時我需要在三更夜半起來(或者根本沒有睡過)和他們溝通。工作效率方面,他們比較散漫一些,完成不了嗎便延遲吧,不過總體來說都能在指定的期限前完成工作。

至於我們的香港律師,他們都是“風風火火"的那種,工作效率超快,和他們工作最過癮,不過,要配合他們,有時會覺得很累。唯一一點不好的地方,就是好像沒有計劃似的,要上一步差不多完成或者完成後才肯進行下一步。其實有些事情是可以大家同步進行的,這樣的話可以省回一些時間。

最後是我們國內的律師,溝通是最大的問題。由於我們公司的管理層不懂中文,大家都要利用英文來溝通。雖然他們的英文也不錯,可是,有些時候相方都誤會了大家的意思,所要不時要靠口頭溝通又或者寫中文電郵來確認。至於工作效率方面,他們在香港和美國律師之間,算是中規中矩。

收費方面,雖然因項目的範疇不同所以不能直接比較,但大體上美國律師最貴,香港次之,國內則比較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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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則留言:

  1. 最近要搞咁多野,咁咪好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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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忙到想死.每日收工,個腦都好似唔屬於自己咁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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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really? i ve been very bored. so i came to read ur blog everyday hah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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