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是和WYJIMMY兄合寫的,並於上星期五(2010年1月28日)在《信報》YAA的專欄內刊載。其實相關的情況早有所聞,但始終沒有人肯出來做證,而且有很多行內人都視為一個理所當然的習慣做法。
我個人認為,如果合伙人以個人名義,支持某些候選人並呼籲投票,做法是無可口非,但我比較關注的,是大行運用行政手段來記錄及統計員工如何投票,怎可以辯說這不是給員工壓力?就算不是有心干預,這種瓜田李下的做法也不應繼續,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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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公會選舉漏洞須堵塞 (作者: WYJIMMY、Bittermelon)
《明報》於本月十七日刊載了一篇以「羅兵咸爆『選票門』爭議」為標題的報道。報道指出羅兵咸的員工向該報投訴,指在去年底的會計師公會理事會選舉中,公司合夥人以公司電郵,要求員工投票給指定候選人,而公司秘書更要求同事交回選票,並記錄投票選擇,令投訴人感到壓力。報道還指出,有些員工為了保密而利用公會的網上系統來投票,公司也要求他們將投票副本列印給公司。
該報就此事向相關的會計師行查詢,該行的發言人否認公司收回投票表格及記錄員工的選擇,但承認的確曾向員工提供推薦名單,希望同事支持公司候選代表及支持選舉。
而會計師公會發言人則表示,沒有收到關於選舉的投訴。對於該行向員工發出推薦名單,有否違反選舉守則,公會指現有的《專業會計師條例中》沒有就選舉宣傳方面設限。
會員失望投票率低
投訴員工還指出,自投票開始後,公司差不多每天派員到辦公室提醒員工盡快投票,並且要求員工交出選票作實,加上合夥人的電郵,令到投訴員工感到很大的壓力。
公會前會長周光暉也表示,以往曾收到類似的投訴,但投訴人大多都不願出面指證。究其原因,因為始終在會計師行業不算大,若出來指證,有可能被秋後算賬,這等同斷送自己的前途無異,唯有默默承受。
其實相關的報道是一個相當嚴重的指控,報道對公會的聲譽以及理事會的公信力已有一定的影響。若事件屬實,作為政府認可的專業人士,連基本投票的意願也受限制,難怪社會對會計專業的評價日趨負面。長此下去,我們會計專業形象也必急速貶值。
網上對此事也有很多回應,例如一位網友認為:「....其實根本只有很少人去投票,最近兩年公會連有幾多人去投票及當選理事的得票數都不再發稿。願意出選的人也少,真正願意做事的人更少,這是事實。」
翻查已往記錄,其實公會理事的投票率近年可謂「大插水」,投票率於2007年有接近12%,但於2009年已跌至約只有7%左右。投票率屢創新低,使到理事會的代表性成疑。其原因主要是會員對理事會的功能失去信心,很多會員都認為選舉只是大行及圍內人的小圈子遊戲,理事們根本不會關注會員的利益,所謂「哀大莫於心死」,會員自然放棄投票,加速小圈子作業更趨鞏固。
又例如另一位網友表示:「用e-voting(網上投票)冇用,根本大行可以話「為方便員工」為名,叫你哋去秘書處收集選票同你寄出去,秘書處登記你個名,無你個名,你老細(合夥人/經理)咪問你投咗票未?這些員工十居其九為了碗飯,費事煩,最後咪投公司「建議」果班囉。
「理事會入面有幾多個真係做嘢?個個會員都失望透,投票意欲更低,所以,真係投另類/上緊位的理事,起碼好過成世都一潭死水...」
其實可以看到,很多會員都希望理事會可以發揮其功能,掃除公會內守舊的勢力及官僚作風,並且傾向在選舉當中投票給那些新晉以及能夠為自己發聲的理事。
公會應查明真相
就這次事件,公會方面當然很難去干涉個別公司對員工的行政措施,但公會作為香港唯一的法定認可會計專業團體,絕對有責任查明真相。就算最後發現相關的會計師行不是有意干預選舉,也不應任由類似的情況繼續發生。其實已經不只一次聽到有大行以類似的手法來為候選人宣傳,做法看起來冠冕堂皇,但事實上等同間接干預員工的投票取向,若明知而繼續縱容個別大行如此作風,最後受損的也只是我們會計專業的形象。
所以,筆者促請公會就此事件調查清楚,並向會員及公眾交代調查結果。倘若發現干預選舉屬實,公會應尋找法律意見,考慮是否向相關人士提出訴訟。如果涉及刑事成分,公會更應該將事件送交相關的執法機構處理。
另外,為使理事選舉更為公正,以及不讓理事會甚至公會的公信力有任何損害,公會還應盡快立例,甚至在必要時修改《專業會計師條例中》,禁止類似的宣傳及催票手法繼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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