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颱風吹襲香港,總有些人喜歡到到海邊看大浪,甚至有些不怕死的,會到沙灘沖衝浪去。我很討厭這些人的行徑,因為太自私了。
說他們自私,除了因為他們沒有顧及親人的擔憂外,最可惡的是他們的行為會危害到一班搜救人員的性命。10號風球去滑浪,去與不去他們可以選擇。可是,當他們發生意外時,搜救人員包括消防員、警察和飛行服務隊成員,就在不得不去進行搜救了。
雖然昨天香港並沒有受到颱風吹襲,但類似的事情卻發生,最後還損了一條性命。詳情相信大家昨晚或今早已知道,在此就不再累贅了。不過,有件事情實在不吐不快,就是關於那位那位聲稱「要跳橋」但死不去的雞苗司機(其實他有沒有企圖去跳也是疑問)。
出事以後,這位劉姓司機在眾多記者面前,兩度向死者家屬叩頭認錯,貌似十分內疚,但誠心真意嗎?我看未必。向人道歉認錯,但不是親身面對當時人或其親屬,他的誠心卻很有限了。如果要真心認錯,至少要像那位涉及09年落馬洲6死車禍的司機般,在法庭外親身向死者家屬下跪認錯,並當眾受盡家屬指罵。
不敢面對當時人的親屬,這叫道歉嗎?別做Show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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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同情雞苗先生,因我想信,佢都係好可能係受人唆擺啫。反而我見到佢身邊嘅陳偉業,就認真眼火爆。
回覆刪除警察之死, 主要是他本人的疏忽, 其次就是雞苗老闆玩嘢. 他的上司應該沒有指派他爬上橋上吧 (不然, 他的上司要負全責), 當時天雨地滑, 他沒有配上合適的裝備, 根本不應爬上橋. 至低限度, 他應該在消防員的協助下才可以爬上橋, 否則就是鹵莽行事.
回覆刪除人死為大, 亦為了安撫死者的家人, 現時是沒有人會指出全部的事實, 而只會將矛頭指向在生者.
我又不覺得雞苗老闆可惡
回覆刪除博主是用結果去推論動機吧
假如雞苗老闆真的跳橋死了,博主大概就不會怪他自私
我同意葉一知所講,警長的死是意外,雞苗老闆也是受害人,他本身想尋死也是有冤情。暴風下滑浪的少年是尋歡,目標完全不同,不應拿來類比
這件事有兩個人是真的pk,一個是陳偉業,強把帳推到周一嶽身上。另一個是曾偉雄,借屍砌詞,希望挑起公憤打壓七一的遊行
葉一知的文章
http://diumanpark.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3064011
向死者家屬叩頭認錯,同親身向死者家屬下跪認錯,有咩分別?
回覆刪除假如雞苗老闆真的跳橋?我才不信.要死的一早去死,不用等消防員.
現在未有證據說司機受陳偉業唆擺,但若果真有其事就更可惡,比人渣更渣.
回覆刪除Eric兄問"向死者家屬叩頭認錯,同親身向死者家屬下跪認錯,有咩分別?",前者不需要面對家屬當面責難,心理負擔較輕.如果有心認錯,真應當面向人說,不是這樣做下show就想過關.
如果沒有證據說司機受陳偉業唆擺?你是否向陳偉業道歉?
回覆刪除我同事識殉職警察個媽媽,佢好傷心呀陰公, 幾十歲老人家~~ 真係好慘!
回覆刪除睇到陳偉業就真係眼火爆!!!
見到有人入陳偉業數真係幾好笑.
回覆刪除個雞苗唔會屎忽痕去搞抗議, 要搞到上天橋用自殘方式抗議, 明顯係去到nothing to lose既地步, 香港六十個立法會議員, 只得一個陳偉業去幫佢, 幫佢仲要俾人罵, 嘿嘿嘿, 樓上人真係唔錯.
應該負責但袖手旁觀既黃容根唔批評, 傲慢無禮既周一嶽唔批評, 反而去批評幫佢既議員, 好波.
好坦白講,我一向都唔喜歡陳偉業議員既作派,但係一件事還一件事,我覺得唔應該係未搞清楚前,就單據"我唔鍾意佢"去將責任全推落佢到.
回覆刪除再者,雖然司機既遭遇藉得同情,但用咁既手段去抗爭,最後影響公眾更害了一條人命,點講佢都係唔啱.而且佢年紀唔細,唔係細路,就算受人唆擺而做出呢D行為,佢都一樣抵打.
無啦啦害死一條人命。
回覆刪除個企跳男人玩野玩出人命,
我都覺得佢嘅所謂叩頭道歉似做SHOW。
呢個企跳男,害人不淺。
無得做雞苗,咪轉行囉,洗死咩。
依家無啦啦害死個警察,
人地咪仲無辜。
1. 劉玉棠根本不是雞農
回覆刪除2. 不過你叫個40歲以上的人轉型又真係幾難
過橋抽板
回覆刪除還記得劉志堅警長嗎?為了處理在中環行人天橋示威的雞苗販子,不幸失足墜橋死亡。
事後政府高層對示威者口誅筆伐,例如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便說,劉志堅的意外,突顯表達意見需要和平理性有序。激進示威者影響他人生命安全的行為十分不負責任。
部分傳媒甚至網民,都藉機批評「教唆」雞苗示威的陳偉業,認為等於間接累死好警長。在那段「風聲鶴唳」的日子,誰人譴責示威者,便等於伸張了公義;誰人膽敢說一聲「其實警長之死都唔關示威者事」,誰便是冷血不負責任。
那段時間,大家都認定,「警長如果不是為了救你個示威者,點會跌死?」因為那個時候,政府要借警長之死來打壓「不負責任的激烈示威行為」,所以警長被捧成英雄。
然後英雄突然就過氣了。報道指,劉志堅警長的家屬近日向政府申請「向捨身救人者家屬提供經濟援助計劃」,誰知當局認為劉志堅事發時動機並非救人,不符合評審準則,建議拒絕批出援助款項。議員接受查詢時,亦指「雖然這是一宗意外,但希望政府能酌情處理」云云。
真是笑話了,事發時把警長捧上了天,「為了救人而跌死」;事發兩個月,又突然把英雄拉下神壇,「這只是一宗意外」,「動機不是為了救人」。
若當局認為警長之死不是為了「救人」,那當日自責得跪地哭求原諒的示威雞苗販,豈非say錯sorry?原來,這只是一宗意外,原來,警長爬上天橋不是為了「救人」,莫非他是去「探人」,探下個示威者?
原來一切都是為了政治,警長成為政府打壓示威者的工具,任務完成,光環消失,便由「殉職英雄」,變回「一宗意外」。這個結局,也真是令人,太意外。
曾志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