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5日星期一

內審為部門提供內控意見

有從事內審的朋友問我,當其他部門在制定政策及流程(P&P)時,如果他們徵詢內審的意見,甚至要求內審去幫忙制定,我們應該如何是好。他還說出了一點,書本上永遠說不要直接參與,因為涉及內審的獨立性,但現實中很難做得到。

身為公司一份子,在內控及風險管理方面我們比較熟悉,所以內審提供意見,我認為問題不大。可是,如果是直接去制定以及決定的話,我則認為絕對不可以。

對部門來說,與其日後內審都會來審核的,倒不如由內審去制定P&P,既省時又方便,況且若果P&P出了問題,又可以將責任全推到內審身上,他們當然樂見其成。

但對內審來說,先不說日後要負責這個問題,單看日後內審去審核這個由自己一手制定的P&P時,我們就肯定不可能客觀地去評價了。

所以,內審對此應有個底線,就是只可以提供意見給部門去參考,採用與否則由部門自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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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則留言:

  1. 個人底線是IA不參與寫P&P,只是 comment on final P&P b4 publis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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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對,底線不可失,應該珍惜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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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講開又講 bottom line 有好多條嘅!
    咁容易露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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