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6日星期一

再談回購領匯

上星期長毛梁國雄議員於立法會提出動議,要求政府回購25%的領匯權益,議案最終被否決。雖然我一向敬重梁議員,可是我不認同他對回購領匯的想法,因為領匯是潑出去的水,覆水難收。

先講錢,領匯上星期五的市值有981億港元,回購25%即是要245億。於本年10月底,香港外匯儲備資產金額達到3017億美元,大約相等於23533億港元,即是回購金額只佔儲備的1%。那麼,錢的確是有的。接下來就要看值不值得了。

其實動用245億去回購,若果物有所值是沒有問題。可是,回購的目的是讓領匯不加價,對領匯將來的盈利能力必定有很大的影響。不要忘記,領匯是一家上市機構,股票升跌全看預期盈利,若預期將來的盈利會下跌,除非有人「托住」個股價,否則股票價格必然下跌。回購後市值立即下跌,納稅人的錢就白白蒸發掉了。

再講,若政府真的去回購,稍為有留意股票市場都會知道,當某股份被大股東大手增持,股價必然會大升,加上現在資金泛濫,政府能否用245億去回購都是問題。我於今年7月曾撰文寫過話題,當時領匯的市值只是744億,才過4個月已經大升32%了。

其實除了回購之外,還有得多東西可以做的,例如好好整合現有的公屋商場,甚至推行「租者有其舖」去幫助小企業。我一向覺得,既然花巨額公帑去讓機構投資者賺錢,不如用來扶持小企業好得多。

另外,上星期寫了篇《小生意之苦》,當中提及到,目前香港對小生意的經營環境異常惡劣,租金就是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好似文章舉出的美食區為例,餐廳食店艱苦經營,把舊街道變成名氣美食區,舖位市值也連帶提升,可是業主甚麼也不用做,就能坐享其成。因於文章也提及過此說不太正確,有朋友問何解,所以順道在此解釋一下。

業主在這裡的角色,是透過買入(或興建)舖位,然後透過租賃方式,向沒有能力購置舖位的中小企提供做生意的地方,業主這樣做其實是要冒投資風險的。當中包括舖位價值下跌、舖租下跌、舖位沒有人承租等。而且大型商場的業主,他們還也舉辦活動來吸引人流。所以,說業主甚麼也不做就能坐享其成,其實值得商榷。

相關資料和文章:

1)香港外匯儲備資產統計數字

2)AM730--小生意之苦

3)信報--向回購領匯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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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則留言:

  1. 有時好多人分唔到夠竟反對既小商戶多定享受新商場既居民多。

    俺覺得屋村該改變既就應該改變,要保留既,資源應該放系整條上海街元朗大馬路等舊區。屋村有咩價值。百物騰貴,叫政府每人派六千就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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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外匯儲備可以這樣動用嗎?我印象中bowtie曾VS公民袋梁大狀時,好似講過外匯儲備跟財政儲備不同,只可用來撑聯滙。

    當然,有些議員根本沒什麼用,只懂玩政治;如果在私人公司,早就被抄了。8萬多元x12個月x5年=$5069400,浪費納稅人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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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感謝Bittermelon允許以上文章轉載至HongKongCar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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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的確,我曾聽說外匯儲備再多也不能用,因為係用來平衡國際收支、穩定匯率,所以中國雖然有大量外匯儲備(外來熱錢進入中國),但中央也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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