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6日星期一

審計署不應批評香港中樂團?

審計署在最新的一份衡工量值審計報告中,揭露包括香港中樂團在內的幾間機構和部門管理不善,例如樂團員工的工時,審計署發現樂師的每年實際工時平均只有703小時,較聘用合約規定的工時少43%,即是每年返少工只逾四個月。

可是樂團理事會副主席梁廣灝先生對包括工時問題的批評不以為然,據報他不滿審計署「以好死的標準」指控中樂團。就工時這個問題,他指出很多樂師須花很多時間自行練習,所以不應單以實際的「返工」時間來衡量。

對他這個回應,筆者實在覺得很奇怪,既然樂團認為樂師的工時應包括「自修」的時間,那為什麼不在合約中寫明?又或者在訂合約時何不索性取消工時的規定?現在給審計署抓到了問題,卻用這種藉口來推諉過失?而且樂團在接受資助前早以和政府簽訂《資助及服務協議》,承諾公帑運用得宜和符合成本效益,但結果呢?樂師工時出問題,派免費門票卻又無記錄,向政府匯報送出的門票數目時又「報細數」,職員出差又違反規定,乘坐商務客位之餘又入住豪華酒店,花費接近100萬購買了1975 個鼓,但既無記錄而且又比正常需求為多,結果又要花費60幾萬來貯存。梁先生還好意思說「問心無愧」?至此筆者憶及蔡瀾先生在某篇文章中的最後一句說話:「...在夜闌人靜時,撫心自問,此世做人,羞不羞恥?」

既然樂團認為政府不應用行政標準審度藝團,而且認為中樂團是非牟利機構,很難與政府部門看齊的話,那不如索性不接受政府的資助靠自己吧!既然接受公帑資助,就請好好珍惜納稅人的一分一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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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樂團每年返少四個月工

(星島日報報道)審計署最新一份報告出爐,狠批八大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大筆糊塗帳,其中在港有三十三年歷史的香港中樂團,被批管理混亂,包括中樂團藝術部員工每年工時平均七百零三小時,較規定工時少四成三,每年返少工逾四個月;樂團高層及職員出外表演時,更自動升級至商務機位及入住酒店單人房,更慷慨派發免費門票。中樂團否認指控,認為審計署以政府部門行政指標來審度藝術團體,是不恰當。

  記者:張一華

  審計署署長昨日公布第五十四號衡功量值報告,炮轟八個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過去大花筒罪狀。其中由○一年起公司化的香港中樂團被揭「十宗罪」。中樂團每年主要靠政府資助,○八至○九年度總收入六千四百五十萬元,總支出六千二百六十萬元,收回成本只一成八,政府資助已佔八成二共五千三百一十萬元,音樂會表演僅佔一成收入。

  匯報送門票「報細數」

  不過中樂團職員紀律鬆散粗疏,審計署揭露,中樂團八十八名藝術部職員內,每月樂團編定的工作活動,並非全體職員要出席。在抽查○八年度二十名首席、助理首席及樂師級員工更表時,發現全年實際工時平均得七百零三小時,較規定的一千二百三十六小時,返少四成三、即五百三十三個工時。

  以每周需工作二十八小時計算,藝術部職員即每年少返十九個星期,扣除年假及公眾假期後,員工一年內少返工逾四個月。

  除了工時不足,中樂團高層及職員出差演出更自動「升呢」,在○七和○八年,中樂團三次往紐西蘭 、北京 及英國 演出時,行政總監及一名理事會成員獲安排乘坐商務客位,最貴一次機票支出達三萬九千元。而中樂團成員住宿同屬豪華級,在紐西蘭及英國演出,有五名行政總監及助理指揮級以下職員,入住酒店單人房,最高一次住宿開支合共四萬九千元,違反只准入住雙人房的規定。

  審計署揶揄中樂團「慷慨」,大派門票卻無記錄,批評中樂團兩年前匯報送出的門票「報細數」,未有計算樂團自購的三千三百二十一張贈票,更對購票觀眾人數報大數,多了三千七百一十人。但四場音樂會中,觀眾缺席率超過兩成。

  不應用行政標準審度藝團

  香港中樂團理事會副主席梁廣灝昨回應時強調,不認同審計署以政府部門、資助機構的行政標準,來量度藝術團體帳目開支,他認為中樂團是非牟利機構,很難與政府部門看齊,強調中樂團「問心無愧」。他表示,理事會一直希望向外推廣中樂文化,中樂團有必要派發門票,包括向外國領事等加強海外推廣。

  他不滿審計署「以好死的標準」指控中樂團,又否認派門票無記錄,部分是口頭確認交收;而且很多樂團職員須花很多時候自修抽空練習。樂團發言人指,職員外訪演出時須有充足精神準備,以便落機可即時投入演出,有需要乘坐商務客位,但樂團理事會將開會研究如何改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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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則留言:

  1. 以中樂團偉論,打工仔如要工餘上堂進修及家裏溫習,每日大概可以早幾小時放工。事實是上堂及溫習都有出席及考試記錄為證,但家裏練習樂器,就只有天知地知及佢知。

    二千個鼓是03年鼓樂節購買,過後根本無用,大部份應該送贈有志之仕,以省存倉費用。管理層水平之低,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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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不應單以實際的「返工」時間來衡量

    那麼個個說在家中練習十多小時一日, 就不用「返工」了.

    既然是用了公幣, 就要受到監管! 濫用納稅人的錢還惡人先告狀, 真討厭.

    p.s.
    明報社論也有批評香港中樂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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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宜家學中樂會唔會太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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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昨晚詳細睇咗份審計報告,愈睇就愈"興",我"興"唔係因為管理混亂,而係樂團那種不肯認錯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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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嘩,如果審計處的報告結果所言非虛,
    政府可以點做,以防止中樂團再浪費或濫用納稅人D血汗錢呢?
    中樂團洗大左,要唔要搵人祭旗問責先?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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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會講,值唔值係第二步既事,但而家中樂團係連第一步都未做好:帳目清晰!

    你交待清晰既話先自辯都未遲,至少講出來都顯得你知筆錢用左去邊,但樣樣野一塌糊塗時你連第一步都講唔掂更莫論第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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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中樂團的人過去很少要對公眾交待, 所以面對質詢唔識答, 點似得其它公營部門及AO呢 ?

    佢應該答: 樂團已經留意到有關問題,並盡快研究改善:但同時, 亦希望大家留意到,樂團性質特殊, 未必所有行政安排能夠同其它OFFICE的工作一致....

    講成O甘, 一定冇人可以話佢, 然後做少少唔洗大改動, 就可以維持現況, 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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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始終覺得你有你講,我有我做,最緊要夠厚面皮,開心話之你,唯有制度先可以控制人,因為人有自制的能力不多

    如果審計署統計從各資助機構省回來的錢,不如用於醫療/消防設備/救護車等

    看完更令人唔開心,點解世界上有人可以咁自私,就算唔係自己錢,都想想浪費世界資源,地球就是被好多好多自私的人毁滅 >-<

    FAITHTRUST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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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我覺得政府最好以後唔再資助中樂團,我又唔信全香港只係得佢地一家有能力推廣中樂!

    好彩 篤撐兄 唔係我d Auditee,he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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