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看了《Big 4內審趣聞(1):要求客戶為100元入賬的故事》後,認為客戶的看法沒有問題,因為內審也需要考慮成本效益(Cost effectiveness)和風險,不能因為我們認為要做就要去做。
內審當然要講成本效益,只要在效益高於成本時,內控才值得去做。其實我並無偏離過這法則,大家的分歧全在於風險上的看法。朋友認為為區區一百元去做賬不值得,因為一百元於賬目上幾乎沒有影響,事實擺在眼前,所以沒有風險。
而內審並不著眼「現在」的一百元,我們關心的是未來「可能」發生的事,因為在我們眼中,長時間不理會賬戶的運作,當中帶來的風險可以很大,今日可以是一百元,明日可能一萬元,後日更可能是一億,最怕是像斷了線的風箏,控制不了。
總括而言,為一百元做賬與否不是重點,最重要是對賬戶的管理是否足夠,例如最基本的內控是由獨立的會計人員定期檢查賬戶內的交易是否獲得批准,以及定期為賬戶編製調節表。若果基本內控已經足夠和有效,一百元入賬與否只是其次。不過,為了規範甚麼時候入賬而甚麼時候不需要,企業應有一套會計政策。
當然,如果企業能證明該賬戶永不會有大額交易,或者永不涉及當地的合規問題,又或者賬戶的操作永不會涉及任何重大風險等則例外。不過,我從事內審多年,暫時未見過有企業能做出此等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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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Auditee共識出甚麼地方屬高中低風險,本身就已經是一個挑戰!
回覆刪除兄台則重 auditee side materiality,浪費很多時間去說服。是否應該看看這客戶的 materiality towards the audit firm 呢?
回覆刪除既然是 Big4內審,客戶細極有限,亦不想得罪客戶。不過也不應太浪費時間,只要做好內審的工作,meet all fiduciary duties,也要照顧自家的 Cost effectiveness!
哈哈哈,派個 senior manager 上去講解 charge $1,500 一個 time slot(15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