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6日星期五

翻翠華舊帳

筆者是茶餐廳常客,正在招股的翠華茶餐廳(翠華控股 ,1314)是我喜愛的其中一家,原因很簡單,好吃。

雖然他們的價錢較貴,但食物質素有保證。最怕是幫襯了不好吃的茶餐廳,貼錢買難受。

記得有一次在新疆烏魯木齊出差兩個多月,某天在街上看到有家叫「XX港式茶餐廳」的小店,半信半疑下內進,並且點了個火腿煎蛋飯和港式奶茶試試。當時盤算過,火腿和雞蛋都是普通食材,應該不會差到哪裡去,而且對奶茶也沒抱有太大期望,能夠有紅茶茶包加淡奶已經滿足。結果呢?火腿味道和顏色都十分奇怪,不知是由哪裡來的肉造成;奶茶的確用了茶包,不過是不知名牌子,香倒是有的,但喝起來一點茶味也沒有;奶不是用淡奶而是內地的保鮮奶。將將就就匆匆吃完,埋單盛惠100元人民幣,當年此數在當地的普通食店,能夠叫滿一席食物了。

說回翠華,自傳出他們會上市以來,關於他們的成本、毛利、市場佔有率、舖位選擇等的新聞和評論已經有很多,在此不贅了,但有一項較少人談論的想說說,就是「風險因素」。略略看了這個章節,翠華比較大的風險主要涉及擴張計劃一旦失敗所帶來的影響、對內地經營欠缺經驗,以及成本價格包括食材,舖租和工資不斷上升。

不過,當中有兩項值得留意,分別是「我們須遵守建築事務監督發出的若干命令,違反建築物條例可遭判處額外罰款及罰則」和「我們有不遵守公司條例的前科」。

細看內容,前者涉及翠華旗下餐廳的八個招牌,他們在豎立前未有取得當局的批准,其後建築事務監督向他們發出了修葺令要求拆除;後者涉及翠華若干香港註冊公司,曾於不同時間未有遵守公司條例。而這兩單「舊帳」的詳細資料,可以在招股書內的「本集團於往績紀錄期間的不合規事宜」中找到。

先講招牌,於06至今,翠華前後總共收到8道修葺令。最早一道於2006年2月發出,涉及中環翠華餐廳,此令要求翠華在兩個月內拆除招牌。另外6道修葺令於2008至2011年發出,同樣要求於發出後一至兩個月內糾正。但這七道修葺令的相關糾正工程全都是在今年8月才展開,並且相繼於9至10月完成。工程最長延遲了77個月,最短的有10個月。最新一道修葺令於今年9月發出,其後在限期前完成。據相關條例,沒有在限期前完成糾正工程者,最高可被罰款20萬元及最高每日罰款2萬元,及最高被判監禁一年。

初步計算了一下,七道修葺令合共延遲了7,532日,若不幸被追討,按最高每日罰款計就要1.5億元!不過,翠華徵詢了法律意見,認為以他們的情況,最高罰款應不會超過86萬元。根據招股書上的解釋,延遲原因是要先行徵詢認可人士的專業意見,並且向建築事務監督提出上訴。公司其後更委聘顧問公司提供意見以加快過程。

至於未有遵守公司條例一事,由2004年至2011年,翠華旗下若干公司,沒有按照規定對公司帳目進行審核,所以沒有向股東周年大會呈交核數師報告,而且前後約有50次違規。由於公司註冊處表示保留追究權利,所以此事項已包括在控股股東,與翠華所訂立的彌償契據內。根據契據,控股股東需要對翠華在未上市前的違規行為負全責。

除了上述兩宗事項外,他們還有一些輕微的違規事項,例如香港餐廳在開業前未有取得水污染管制牌照,以及在香港和內地各有一宗消防不合規事宜。

坦白講,其實以上的違規事項都算不上是大事。不過,就令人有點擔心是否有「煮到埋嚟先至食」的管理文化存在。更有朋友問我,他們是否因為公司要上市才去補救。由於我不知就裡所以不方便評論,唯有留待讀者自行判斷。不過也難怪,茶餐廳一向被視為小生意,管理有自己一套獨特的方法。現在要上市,一切就要規行矩步,並且接受監管,管理文化突然轉變其實是一項頗大的挑戰。

翠華代表著香港茶餐廳文化,並且創造了上市的神話。希望他們上市後一切順利,他們的成功,身為香港人也會感到自豪。

文章來源:AM730 2012-11-16

參考文件:翠華招股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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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則留言:

  1. Bittermelon:

    小弟作為會計佬出身,現在買股票反而好少作基本分析了,甚至,己開始不信基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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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曾經聽有人講過,股票市場其實係一個「心理遊戲」,識得捉心理就能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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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但只有進行基本分析,才可以知道上市公司的內部情況,增加自己的見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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