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彩控股(1250)最近於香港招股,根據其招股章程介紹,他們是卷煙包裝供應商,主要於中國江西省從事卷煙(即香煙)包裝的設計、印刷及銷售。此外,金彩的主要客戶是省級卷煙製造商,香煙品牌包括「紅塔山」、「金聖」以及「卷煙品牌甲」等。
雖然招股章程沒有披露「品牌甲」是誰,但卻透露了此品牌與「紅塔山」同列於2011年中國零售銷量榜頭四位。翻查《新煙早》雜誌刊載的銷量榜,除了榜首的「紅塔山」外,接下來還有「雙喜」、「雲煙」和「白沙」,看來「品牌甲」應是其中之一吧?
或許是審計人的性格關係,看招股章程時習慣先看風險因素。究竟金彩面對甚麼風險呢?首先,他們的收益有九成九來自五大客戶,而且除了與幾家省級卷煙製造商訂立了銷售合約外,與其他客戶均沒有訂立長期供貨合約。即使訂了合約,部分並無訂明供應量,只靠客戶每月所落的購貨單來確認。
此外,貿易應收款及應收票據佔了總資產的大部分,以2012年為例,年尾的結餘金額是1.09億元人民幣,佔總資產的47.6%。雖然金彩給予客戶的信貸期一般為90天,但對於某些主要客戶,金彩接受具90天期限的銀行票據,因此實際收款期限最長可以是180天,這就難怪該年的周轉期長達178.1天。
另外,按風險因素披露,內地近年修改了法規,規定卷煙製造商在甄選包裝供應商時,必須以招標形式進行。可以想像得到,倘若競爭對手以低價去競投,小則降低毛利,大則隨時會失掉訂單。其實法規改變已對金彩造成了負面的影響,據財務資料顯示,其毛利率由2010年的40.6%,逐年下降至2011年的39.6%,以及2012年的36.6%。
除了銷售依賴五大客戶外,金彩的採購也依靠五大供應商。於去年,其採購金額佔總採購額的69.3%,加上原材料的成本佔總銷售成本約80.2%,供應商的供貨價格對金彩的盈利有舉足輕重之影響。此外,由於金彩希望維持採購的靈活性,因此沒有與供應商訂立長期供應協議。
雖則如此,金彩通常會與供應商簽訂一年期的固定價格合約,因此成本能夠鎖定在某個水平而不受市況波動影響。但有利也有弊,若果原材料的市價突然下跌,金彩就難以受惠了。
寫到這裡,突然想起「波特五力分析(Porter’s five forces analysis)」。此波特不是「哈利波特(Harry Potter)」而是「米高波特(Michael Porter)」,他是著名的管理學家和經濟學家,修讀過工商管理的人,大抵沒有誰未研習過這個分析方法。
波特先生認為,一個行業的基本競爭態勢來自五股力量,分別是客戶的議價能力、供應商的議價能力、新來者的威脅、替代品的威脅,以及現有競爭者的威脅。
若將五力分析套用在金彩,業務高度集中在五個客戶、應收帳款比例偏高,加上周轉期又較長,金彩客戶的議價能力顯然較高;採購依賴五個供應商,加上原材料的成本對盈利影響重大,金彩供應商的議價能力自然也較高;銷售以招標形式進行,同業之間的競爭轉趨激烈,顯示競爭者對金彩的威脅不少。在五力當中,金彩有三力相對看來較弱,這就不禁讓人對他們的業務前景有點擔心了。
可幸的是,其餘兩力似乎比相像中好。例如新來者的威脅,由於每家卷煙製造商,只會甄選兩至五間包裝生產商,加上政府近年鼓勵開發高端卷煙,因此,包裝生產商的技術和資本要求較高,新來者要加入競爭其實並不容易。至於替代品,卷煙包裝分紙質和非紙質,金彩主力從事前者,但後者作為替代品,市場份額只佔總規模約29%,因此估計此威脅暫時並不太大。
或許金彩有見及此,所以計劃擴展銷售網絡,除了加強現有客戶的關係外,也打算於鄰近地區設立辦事處,並且尋求機遇將產品擴展至其他範疇,例如藥品、酒類、茶或其他奢侈品的紙質包裝和紙杯等。
不過,按招股章程所披露,只有約為450萬元,或10%的集資所得款項用於擴展銷售網絡,是否少了一點呢?
無論如何,金彩的股份將於本月在主板掛牌,借用《星戰》的經典對白,「May the (five) force(s) be with you (願「五力」與你同在)」。
文章來源:AM730 201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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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ttermelon,
回覆刪除Re performing art student.
You see, it is meaningless to argue with knowledgeable QA and Magician.
Absolute majority is in your side. Please be rest assured.
Practising unqualified Accountant
Hi PUA兄,
回覆刪除謝謝支持, 不過沒有問題的, 大家意見不同是正常, 這個話題其實沒有誰對誰錯, 或許辯論是會激動起來, 但只要是議事論事便沒有問題的.
^_^
Hi Bittermelon, 你的风險分柝非常好。請問可否分析朗庭(1270),它的招股價是否太高,因为它係很短时間内爆跌30%.
回覆刪除先謝。
Peter
Hi Peter,
回覆刪除朗庭嗎?請讓我先看看吧.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