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早前指高鐵或超支逾200億元。 (資料圖片) |
高鐵項目一鑊泡,自然要找人祭旗,田二少歸咎港鐵(066)項目管理不妥,應負責任並承擔超支費用。但港鐵受2010年與政府簽訂的委託協議所保障,賠償設上限,若果超支,全數由港鐵承擔並超出上限,極可能惹起小股東反對而訴諸法律。有見及此,田二少呼籲港鐵小股東不要每樣事情都講法律。看到此言論不禁失笑,香港崇尚法治,負責審議法律的立法會議員叫人不要講法律,簡直是天大諷刺。
儘管港鐵備受批評,但項目管理費還是要收取的,2013年和2014年度的相關收入就分別為8億元和8.19億元。不要以為港鐵可將收入袋袋平安,若最後政府認為港鐵因疏忽或違反委託協議,有權提出申索以彌補超支。如前所說,協議設有賠償上限,金額是委託協議所訂項目管理費和其他費用,及08年11月所簽初步委託協議下收到的若干費用。按年報披露,高鐵項目管理費總值45.9億元,初步委託協議費用則是15億元,若政府因高鐵項目延誤而向港鐵索償,上限僅為61億元,難怪田二少說「70個議員條氣都好唔順」了。
有一點很有趣,田二少對港鐵的批評並沒有影響股價多少,相信是港鐵不太可能全數承擔200億元超支。再講,即使要負責也只是獲利回吐,港鐵2014年度純利157.97億元,61億元只相當於39%。與2014年12月底淨資產1,634.82億元的比例更低至4%,對港鐵來說僅九牛一毛。
記得當年立法會在審議高鐵撥款時,負責官員保證毋須追加撥款,部分立法會議員更力撐議案,結果如何今日大家有目共睹。為何有些議員惹人討厭,就是他們沒有做好議員工作,令立法會陷入兩難局面,支持追加撥款對不起市民,不支持撥款,高鐵工程就會爛尾。不要忘記,立法會的責任是監察政府,盲撐政府的議員,我們還要來做甚麼?
高鐵給港人的教訓,就是不要隨便相信政府和政客,以後再有官員敢說甚麼「一定得」之類的說話時,我們就要加倍小心了。所謂前車可鑑,「三跑」之所以有那麼多人反對,就是對政府缺乏信心,看看斥資28億元興建的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據報為支援三跑,極可能需要拆卸重建,一個28億元的項目尚且如此,1,400億元的三跑項目又會如何?有傳審計署將會就高鐵事件進行審計,原意當然是好,但審計要起作用,大前提是政府肯聽兼且願意改善才成。可是,今日三跑所走的路彷彿與高鐵相同,怎不叫人擔心?三跑會否重蹈高鐵之覆轍,今日立此存照。
原文刊於:am730 20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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