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問甚麼是人生,我的體會十分之灰,就是不停與無奈戰鬥,至死方休。雖然現今科學進步,既可複製羊又可複製猴,大有與造物者比高之勢,但世上仍有太多東西我們無法掌握,就如生老病死中的死,即使醫學如何昌明,人類壽命因而如何延長,一場意外就足以奪去多條人命。就如最近發生的大埔巴士車禍導致19死66傷,死亡人數僅次於2003年屯門公路巴士墮橋事故。突然遭逢巨變,死傷者家屬有幾無奈可想而知。
意外就是意料之外,為保障道路使用者,香港法例要求所有車輛必須備有第三者保險。不看報道也不知,因歷史緣故,九龍巴士公司獲豁免此項要求。不是吧?既然如此,莫非遠遠見到巴士就要調頭走?放心,豁免並沒有影響道路使用者的保障,因九巴有一套特別的自行承保制度。
翻查立法會資料,九巴的第三者保險安排分兩層,第一層是賠償額於指定範圍內,由九巴自行承保,第二層是超出指定範圍,由保險公司負責。打個比喻,若自行承保上限是6,000萬元,但賠償金額是1億元,在此安排下,首6,000萬元由九巴支付,餘下的4,000萬元由保險公司承擔。
這種保險安排最大的好處就是省錢,特別是九巴這種大型交通運輸企業,全數向保險公司投保,保費肯定不菲。當然,省錢是在索償宗數和金額較低的前提下,相信九巴有定期檢討成效,計過有賺才繼續此安排。
另一好處是有助改善損失紀錄,因對保險公司的依賴減少,內部自然須提升安全意識。不過,壞處倒也不少,如須自行承擔風險,若索賠宗數突然增多,但每宗金額又未超出第一層保險上限,九巴就要全數承擔。另外,九巴須成立部門或外判以處理索償事宜,行政費用省卻不了。
根據立法會議員陳健波估計,九巴是次意外的總賠償額最少1億元。看看九巴母公司載通國際(062)的業績,2017年上半年的純利才不過3.72億元,即使以2016年的純利8.24億元相比,賠償額相當於全年所賺的12%,九巴有沒有能力應付?截至2017年6月底,載通的手頭現金有7.52億元,而且設有準備金,每年從純利撥出若干金額,作為巴士業務有關的訴訟及索償用。截至2017年6月底,準備金帳面淨值是4.6億元,相信足以應付是次意外的索償。
至於第二層的保險安排,按年報披露的資料估計,應該由同系的新鴻基地產保險負責。當中一份保險合約是由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截至去年6月底已付及應付款項是3,380萬元。假若是次意外的索償超出第一層保險範圍,作為第二層承保人,新鴻基地產保險有沒有足夠財力應付?莫說香港保險公司必須按法例維持一定的償付準備金(保費收入或未決申索在2億元以內部分的五分一,另加超逾2億元部分的十分一),保險公司須安排再保(即為承保合約買保險),相信償付沒有問題。
坊間有一個說法,由於是次意外司機違反交通規例,因此承保人或會拒絕支付賠償。其實不然,承保人一般會先支付賠償,事後再向司機追討。即使第三保失效,香港汽車保險局會先行墊支賠償,然後再向司機或相關人士追討。再講,自意外發生以來,特首林鄭處處表現迅速果斷,在她的領導下又豈容拒賠發生呢?
原文刊於:
am730 201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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