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美兩地會計師組織因一個入會要求談不攏,令實施多年的資格互認協議於今年12月屆滿後不再續約。本是小事一宗,豈料坊間出現好些誤解,瓜瓜也收到不少提問,故寫下此文嘗試解釋清楚。問題一:港美審計互認終止,在港設有分公司的美國企業,以後就不能接受香港核數師發出的審計報告,怎麼辦?
這是一個重大謬誤,港方會計師簽發的審計報告沒有問題,也從未聽過美方不接受。資格互認協議不續約,只會對雙方會計師日後申請成為對方會員時有影響,互認協議終止前已成功申請的,也不會受到影響。
其實港方現時與全球會計聯盟成員及其他會計組織皆簽署了協議,互認對方的專業資格或豁免部分入會申請條件。就以目前與美方於2011年簽訂的協議為例,若港方會員欲申請成為美方會計師,要求包括必須在2020年12月前已成為港方會員、擁有港方認可的學士學位、通過美國的IQEX考試,以及獲取至少3年認可會計經驗。至於美方會員欲申請為港方會計師,要求包括申請時必須為美方註冊會計師、擁有美方認可的學士學位、通過美國的Uniform CPA Examination,以及獲取至少3年認可會計經驗。
特別一提,如美方會員要申請成為港方的「執業會計師」,當中一年經驗需要在香港獲取,否則只能成為非執業會計師。問題來了,根據港方所述,過去3年美方均要求取消一年的香港經驗規定,並改以美國經驗代之,好讓美方會員能直接成為港方執業會計師,否則不會續約。乍聽之下美方要求過分,但美方會計師沒有執業和非執業之分,只要成功註冊一般都能執業。以相同資格來港卻不能直接執業,資格互認上就不對等了。
純粹個人意見。其實一年本地經驗的門檻已相當低,趁機先讓有意來港執業的美方會計師體驗一下,不是更好嗎?況且,香港執業會計師只有5千多人,據聞美國註冊會計師有43萬人,就算只來0.5%也有2千多人,香港審計市場能否容納?更重要的是,一年本地經驗也適用於其他互認協議,若只給予美方特別待遇,其他會計組織如何想?若果他們提出相同要求,到時又如何處理?
問題二:此事對香港會計師的認受性有甚麼影響?此說法有點奇怪。現在不是美方不承認港方資格和經驗,不讓我們申請美國會計師,與港方認受性有何關係?當然,所謂認受性其實是別人如何看你,若然幾個國家和地方的會計組織,同時終止現有協議或不續約,不論何因,在觀感上都會衝擊港方的認受性。可是,至今未有聽聞港方會被孤立,看不到其影響。
問題三:日後財匯局接手了會計師發牌,會否影響會計師的認受性?由會計師監管機構負責發牌是「國際要求」。財匯局之所以成立,並逐步取代會計師公會的監管角色,就是要與國際做法睇齊。既然如此,還有甚麼問題可言?不過,以2019年10月新監管制度開始實施計算,財匯局成立已超過兩年半,但不論是歐盟等效資格還是IFIAR成員資格,香港似乎未有寸進(有錯請指正)。看來要等到第四季,財匯局全面擴權的法例生效後,才有機會事成啊。
順帶一提,香港會計師公會就互認一事發出公告說明原委,文中竟然將「非執業會員」標籤為「普通會員」,務請會方留意用詞。
原文刊於:am730 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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