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上個星期,周顯在本報專欄向蔡瀾挑機,指對方連Food blogger都不如,更揶揄他沒去過多少間高級日本餐廳。蔡生淡淡回應,說不是吃不起,而是要價錢合理。雙方看法分歧,其實緣於對吃的追求。
周兄食開大茶飯,社交應酬當然要最高級,總不能帶客戶去大排檔那麼寒酸。重點是要豪華花錢要夠多,令客人覺得受到重視,食物質素還是其次。相反,蔡生是美食家,愛好捐窿捐罅尋找美食。要主動去找的店,大多數都不出名,不出名的自然是便宜。況且,他的受眾大多是平民百姓,所以他著重的是價廉物美。
有人說蔡生介紹的多是伏店,瓜瓜有親身經歷。早年喜歡幫襯一家粉麵店,因為好吃到不得了,每逢周末都不惜長途跋涉去吃一頓。可是,經蔡生發現並在電視節目推介後,該店的食物質素急轉直下。無他,因慕名而來的客人太多,店舖根本應付不了,但又不想失去生意,唯有粗製濫造。
記得最後一次幫襯,就是因為其一道小吃太鹹所致。更氣人的是,落單前店員已作出「警告」,說錯手多放了鹽。當時不以為意,以為店舖肯拿出來賣,怎樣差也只是鹹了些,豈料是鹹到嘔,一吃即吐。食物太鹹根本就不應拿出來賣,出個「免責聲明」就將責任推給顧客,錢就照收,這樣的伏店從此無回頭。
似曾相識?現代審計不就是一樣嗎?帳目出了問題,核數師只能在其報告中作出提示,財報照樣可以刊發出來,信與不信、用與不用則閣下自理。再宏觀一點,當今整個證券市場也一樣。例如早前上市的商湯科技(020),原訂在去年12月上旬招股上市,豈料在過程中遭美國財政部列入投資黑名單。雖然招股活動急急煞停,但其後只需在招股書上補加相關風險,招股就得以重啟並成功上市。早前商湯股價暴跌,到目前為止仍然一沉不起。雖然未知與投資黑名單有沒有關係,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就是投資者不得以此為由向商湯責難。這就是美國以至全球金融市場都採用的「披露為本」監管模式,上市公司按要求披露所有相關資料,投資者按所得資料做投資決定,責任自負。
記得當年小店老闆說:「嗱!一早講咗你知鹹㗎啦,關我哋乜事!速速比錢啦,咪阻住晒做生意」。此例子與披露為本監管有所不同,因為當時店員沒有說多放了鹽的分量,顧客無從估計鹹度超標多少。反觀招股書,風險因素需要清楚列出相關風險可能帶出的後果,讓投資者有數得計。由此可見,在披露為本的原則下,上市公司披露的資料是否準確和及時是何等重要。同時又解釋了,為何一些專業如上市保薦人、核數師、法律顧問等需要大大力監管,為的就是要保住訊息披露制度。
下次投資新股時,切記細閱招股書內的風險因素,因為於上市公司而言猶如免責聲明,他們傾向將所有重要問題寫進去,方便我們識別伏店。(敬請留意,上述引用商湯科技純粹作為例子,本文並非指其公司及股份是伏店。)
原文刊於:am730 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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