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說一下何謂適當內控。簡單來說,就是低本高效(cost-effectiveness),即是內控付出的成本應較潛在風險為低。例如重金屬鉛對人體有害,要避免公共屋邨居民飲用了含鉛食水,房署會安排水質檢驗。不過,要每天檢驗每戶的食水並不划算,執行上也極度困難,所以只會定期進行抽檢。
至於何謂有效內控,其實是相關措施能將潛在風險控制在預期範圍之內。例如上述提到的水質檢驗就是一例,其他有效措施還包括建造食水系統時不能使用含鉛物料,定期清洗大廈食水水箱,以及定期由合資格人士檢查及維修供水系統。
分預防偵測糾正3種
此外,若將內部控制以性質分類, 可以分為預防(Preventative)、偵測(Detective)和糾正(Corrective)3種。如何分辨?顧名思義,預防措施就是避免問題發生,例如要避免食水含鉛,除了上述供水系統不能使用含鉛物料外,建造水喉管道工程前也有嚴格規定。根據《水務設施條例》,內部供水系統必須由持牌水喉匠負責建造和安裝。此外,水喉匠須按《水務條例》向水務署申報所用物料,在得到許可後才可以施工。倘若水喉匠在工程中使用了非申報物料,隨時可遭當局扣分甚至吊銷執業牌照。還有一點,當供水系統建成後,將由專業人員負責驗收。
以上種種預防措施,目的就是要在問題未發生前堵住,所以被視為最有效。不過,措施是否達到預期效果,還得靠偵測措施確定。因此,政府會定期派員在屋邨各處抽取食水樣本,並且檢測其含鉛量是否超標。但很明顯,於啟晴邨而言,上述提及的預防及偵測措施均沒有效用,所以現在需要糾正措施,包括成立專責小組調查啟晴邨供水鏈,擴大抽取水樣本化驗範圍,計劃更換喉管等等。其實可以想像得到,在3種措施當中,糾正措施是最不願見,因為其出現反映預防及偵測措施無效。
另外,內控措施也可以按層次來分類,當中包括企業層面控制(Entity-Level Control)和業務層面控制(Transaction-level Control)。完善的內控應包括這兩類,以上述鉛水事件為例,水喉管道工程必須由持牌水喉匠負責、水喉匠註冊費和扣分制等都是企業層面控制。至於物料申報、供水系統檢查和驗收、清洗水箱和水質檢驗等就是業務層面控制。企業和業務層面控制是相輔相成,前者造就一個良好內控環境,後者則具體將問題解決,兩者缺一不可,否則問題很大機會繼續發生。
是次鉛水風波,政府各部門皆疲於奔命。或許是被傳媒追問得太緊,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日前在記者會中表示,整個房屋署人手很吃緊,很多同事做到三更半夜,有啲身體都有問題,其後更希望外界「多多包容」,讓他們有足夠時間提供準確資料。本來呢,人心肉造,相關人員工作辛苦可以理解。
可是,當看到受影響屋邨居民如何無助和徬徨,例如有一個受訪家庭,男戶主每天起床後的首要工作就是找食水,女戶主擔心自己體內有鉛而不敢為初生嬰孩餵哺母乳,若我們「包容」署方人員,如何對得住那些無辜居民?鉛水事件之所以發生,歸根究柢是人為疏忽,正如會計行內所說的「放了飛機漏了招」,辛苦補鑊是應份,還膽敢要求別人包容?等Counsel out吧!
原文刊於:《信報》年青有計專欄 2015-07-17
&&&&&&&&
苦瓜兄! 今日整天在公司看你之前的文章。 獲益匪淺!!! 萬分感激。。。 >.<
回覆刪除謝謝呀 ^_^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