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firmation這個審計技巧常用於外審,例如要求銀行開出書面確認去證明企業的賬戶情況,包括各戶口的結餘,借貸,及担保等。又或者要求企業的客戶和供應商簽發書面確認去證實結欠存在和金額準確。還有要求企業的管理層簽發Management representative letter,其實也可以說是確認的一種,因為管理層簽了以後,就代表清楚及了解letter所列出的一切事項。
內審也經常使用確認這技巧,特別是用於查詢時,要求被審部門或某些人確認某些事項。例如某事情是否發生過;某事是否某部門的管轄範圍等。又例如在審計中發現了一些管理漏洞,我們就會要求相關負責人確認,並一起商討解決方法。
要求第三方做確認,一向被視為是可靠的審計證據。因為在一般情況下,第三方無必要弄虛作假替被審單位隱瞞。但為了保持獨立性,最佳做法是由審計人員直接聯絡第三方。
要求當事人做確認也很重要,雖然可靠性沒有第三方高,但至少肯「認頭」,有事時就可以免卻審計的責任。
有一點不可不提,由於國內造假的風氣實在太盛,有別於一般做法,向國內銀行發出確認請求時,必須要由審計人員連同企業財務人員親身到銀行辦理,而且也必須明確要求銀行將確認信直接寄回給審計人員。
另外,確認也分書面和口頭,所謂「口講無憑」,在一般情況下,能得到書面確認當然最好,但在某些時候,例如進行舞弊調查,第三方或其他證人只願意做口頭確認時,我們唯有盡可能把當時的對話記下,甚至說服對方做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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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客戶為了方便把整份 confirmation blank signed 後交回相關部門填妥後就用免郵資回郵信封寄回內審部。
做external audit,send confirmation的確比起做內審比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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