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報章報導,影藝界名人黃百鳴先生的天馬娛樂控股有限公司準備在香港創業板上市,在招股書中披露了一項頗為有趣的資訊,就是公司於2010年與一名演員訂立了協議,於簽定日期起的六年內為公司拍攝九部電影,而公司則向該演員預付了4800萬元。外間估計這位演員是古天樂,也有傳聞說是甄子丹。
看到這宗新聞,我第一個想法是,若果演員沒有守約怎辦?又或者演員不再受歡迎時又如何?該份協議應該有些條款保障公司的利益吧?八掛心態下取了該份招股書來看,在「風險因素」的章節內找到了答案。
根據招股說所載,該協議的權利及義務是不可轉讓,而且支付了的4800萬元預付款是不會退還的!另外,倘若這六年期間因演員的知名度下降而終止協議,公司是不能取回預付款的。還有,演員能否參與拍攝要視乎公司與演員(或其經理人)進一步討論和協定。即是說,若演員在六年期內未能完成九部電影,公司也無權取回預付款。不知道這些是否行規,但對於公司來說,保障是否少了點?
另一項有趣的資料是關於銷售成本。根據招股書提供的財務資料,以2012年的數字來看,「日常及後期製作開支」佔成本最多,金額是3959萬港元,佔總成本的48.9%;第二高是「演員費用」,金額是3296萬港元,佔總成本的40.7%;接著「導演費用」佔8.5%,「製作行政人員費用」佔1.2%;「編劇費用」則最少,2012年的金額只有59萬港元,佔總成本0.7%。
由於銷售成本是以攤銷方法入賬,所以不知道具體的編劇費用,在招股書內也找不到涉及多少部電影。不過,單看成本比例,編劇費用實在少得可憐!經常聽到香港編劇的收入微薄,原來所言非虛,而且也沒有想過是這樣低得不成比例。
招股書連結: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GEM/2012/1009/GLN20121009013_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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