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9日星期二

為何滙控未為交行做減值?

於上個季度業績發布會,滙豐控股(005)表示會在今年第二或第三季度完結前,決定會否對目前持有的交通銀行(3328)股份做減值。雖然相關股權只有19.03%,但自2004年至今皆以權益法入帳,即是將所佔交行的盈利在損益表內列帳。

有證券界人士估計,滙控或會改變此入帳方式,市場因此憂慮會否對其盈利構成壓力。結果呢?根據滙控早前公布的第二季度業績,雖然中期稅前純利倒退12%至123.4億(美元,下同),但因符合市場預期,股價不跌反升。可是,細看財報,發覺滙控仍未為交行作出任何減值,而且也沒有如市場所言改變入帳方式。究竟交行的投資有甚麼問題,因而出現減值壓力?究其原因,主要是交行近期的股價持續低迷。

繼續探討前,不妨先講些背景資料。按《香港會計準則第36號》,若一項投資的帳面值(carrying value)低於公允值(fair value),企業就需為該投資進行減值測試。甚麼是帳面值?就以滙控持有交行這筆投資而言,由於以權益法入帳,所有用於購買相關股權的成本,再加上所佔交行的保留利潤就是帳面值。

至於公允值,因篇幅所限不便詳述,簡而言之,衡量方法按可靠程度分為三個級別,級別一最可靠,主要是參考相同的活躍市場報價;其次是級別二,主要參考類似的活躍市場報價,或者採用可觀察市場數據來進行估值;最後是可靠性最低的級別三,主要是採用非可觀察市場數據來估值,例如投資項目未來的現金流折現預測。說得難聽一點,級別三其實是「靠估」。由於交行在香港上市,所以滙控使用了級別一之方法,即是按股票市場收市價,來為交行這筆投資做公允值。

回到正題,現在滙控面對的問題在於,交行的市價(公允值)低於帳面值,因此需要進行減值測試。情況有幾嚴重?截至2013年12月底,交行的收市價以美元計是0.71元(約5.84港元),按滙控持有的股權計算,整筆投資的公允值約是100億元。可是,當時交行的帳面值是134億元,公允值較帳面值低34億元,或25%。到了本年第一季,今年3月底的股價跌至只有0.65元(約5.07港元),公允值因而減少至92億元,雖然其後股價略為回升,於2014年6月底上升至0.69元(約5.35港元),公允值也隨之而增加至98億元,但同期的帳面值是141億元,公允值與帳面值的差距進一步擴闊至43億元或30%。

不過,這仍未構成減值的理由,根據會計準則之規定,若減值測試結果顯示帳面值低於可收回金額(recoverable amount),這時才需要進行減值。好了,甚麼是可收回金額?顧名思義,即是日後能夠取回的金額,而滙控選擇了採用使用價值(Value in use)來計算。這又是甚麼?其實是通過一個複雜的計算,預測交行這項投資日後所產生的現金流,並且再折現成為現值。按財報披露,截至今年6月底,計算出來的交行使用價值是146億元,較帳面值141億元為高,故此無需做減值。

等等!使用價值的計算方法,不就是上面提及過屬於級別三之方法?既然此法的可靠性較低,為甚麼在決定減值時,反而可以凌駕可靠性屬於級別一的市價?坦白講,瓜瓜也弄不明白,為何會計準則會如此自相矛盾。

看看使用價值的計算基準,主要是以管理層的估算為基礎,當中採用了不少假設,例如長期增長率和折現率,還有貸款減值準備佔客戶貸款百分比、風險加權資產佔資產總值百分比,以及成本收益比率。雖然釐訂這些假設都有一定的根據,但畢竟只是預測,始終不及市價般實在。

當然,市價也有不少問題,若市場並不活躍,市價就未必完全反映實況,而且容易被人操控。即使市場非常活躍,市價也可能被投機活動所扭曲,而不是由投資者充分掌握信息後決定出來。純粹個人意見,雖然市價並不完美,但始終容易觀察。反觀使用價值,其計算非常依賴管理層的估算,無疑造就「管理盈利」的空間。

當今奉行公允值會計,大方向固然是好,但就好像愈來愈複雜難明,連會計師也要花大量時間去鑽研,行外人就更加難以理解,在事事講求透明的今天,看來並非好事吧?

文章來源:am730 201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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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匿名 說...

the level 1 is a market quote, which is the fair value less cost to dispose, it only reflects price from a market participant view, whereas value in use might able to reflect some sort of synergies and internal information/plans of the company but disregard the additional inputs which will increase the economic benefits. So its difficult to say a level 1 must be more accurate than a level 3 measure. As you can see in M&A deals, seldom the purchase price would equal to the market price.

But i agree this is just an excuse not to provide for the impairment.

bittermelon 說...

匿名君
謝謝留言.你說得很對,value in use的確較能反映經濟利益.可是,此法的缺點太大,大多不確定性因素,造就了earnings management的空間,坦白講,若回到從前的prudence concept年代,根本不可能出現此等情況. 其實這是prudence concept vs fair value accounting的典型爭駁點,我們寧願保守一點而犠牲財報的公允價值,還是寧願接受公允價值而犠牲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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