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8日星期二

梁特首收錢有甚麼爭議


從事法律、會計或稅務諮詢的朋友,想必對特首梁振英收取UGL款項一事感興趣,因此事涉及商業法律、稅例和董事誠信責任等多個範疇,是個很值得研究的案例。但連日看到不少專業評論和分析,發現意見紛紜,爭議也很多,收款是否有問題沒有一致說法。在這個政治紛亂時代,獨立思考尤其重要,本文嘗試列出幾個主要爭議,希望幫大家作客觀分析。

第一項爭議是款項是否需繳納香港稅。一般帶有不競爭條款的「黃金握手費」被視為補償金,普遍認為不用納稅。但並非必然,因香港稅例清楚列明,除按《僱傭條例》規定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及按《僱員補償條例》所作賠償外,所有關乎僱傭之收入均需要納稅,包括代通知金(2012年4月1日開始計算)、假期折算的現金、約滿獎賞或酬金等。若款項是因梁生與DTZ的僱傭關係而來,就有可能需要納稅。還有一點,該合約訂明,若果梁生未能在收購後挽留指定高層人員,部分款項將被扣減。因此,如果此舉被視為「在港提供服務」,相關款項有可能需要納稅。無論如何,由於缺乏資料,現階段未能下結論。

另一項爭議是UGL合約不是單一的不競爭協議,當中還有附加條款,在沒有利益衝突的情況下,梁生須應UGL之要求提供諮詢服務。可是,梁生表示從來沒有履行過相關承諾,UGL發出的聲明也表示,從未要求他提供相關服務。這裡有兩派看法,一方認為,雖然相關條款從未履行,但協議於當時仍具效力。情況就好比僱主以月薪聘請了僱員但未有給予工作,但工資照樣發放。因此,意見認為該筆款項的若干部分屬於諮詢服務,而且有機會被視為「須課稅入息」而需要納稅。這樣說其實有一定根據,按DTZ截至2010年4月的年報顯示,梁生當年的年薪合共104.5萬英鎊,UGL卻給予400萬英鎊,差不多是年薪的4倍。若款項只是作為補償梁生在DTZ賣盤後兩年內不競爭的承諾,看來過於慷慨。

另一方則認為這樣是斷章取義,因諮詢服務只是附加承諾,協議的主要目的是限制梁生不得與UGL和DTZ競爭,並且協助挽留高層管理人員,若果不成功,款項將會被相應扣減。可是協議並沒有對諮詢服務作出類似安排,因此認為整筆款項純粹補償梁生的不競爭承諾,是「不須課稅入息」而不需要納稅。

寫到這裡,會發覺雙方均有理據,究竟需要納稅與否,其實沒有既定答案,需視乎稅局如何去看。若果稅局考慮所有因素後,認為不需要納稅固然沒有問題,即使需要納稅,但梁生不同意的話,他也可以向稅局上訴,最終不果也可以訴諸於法律,由法庭裁決。還有一項爭議涉及董事誠信責任問題。一方意見認為,梁生為了獲取UGL款項,因此促成他們對DTZ的收購。可是,若然梁生沒有事先知會DTZ的董事會、債權人及資產管理人並取得同意,他就可能違反董事誠信責任。特別是DTZ當年賣盤以預先組裝形式出售(pre-pack administration),不需尋求股東同意,加上當年UGL支付的7,700萬英鎊收購代價,不足以償還優先債權人蘇格蘭皇家銀行的貸款,令DTZ股東在賣盤後一無所得。

但另一方則認為,只要DTZ董事及債權人在不受干擾或沒有受到誤導下作出賣盤決定,就不存在誠信責任問題。況且率先報道此宗新聞的澳洲傳媒近日突然改口稱DTZ董事、債權人及資產管理人在事前均知悉該協議的存在,令事件更撲朔迷離。梁特首回應此事時說過,他在道德和法律上均沒有問題,而且也獲得會計師書面建議,不需繳納薪俸稅和(個人)入息稅。誠然,梁特首是香港最高負責人,此事的爭議又那麼多,要讓公眾盡釋疑慮,公開相關文件和細節是最好方法,但實際未必可行。因此,由立法會成立專責委員會進行獨立調查,似乎是目前最佳方法。但遺憾的是,此議案被建制派否決,令梁特首錯失了辯白機會。若然爭議不斷,或許令他的特首生涯留下污點也未可知。

文章來源:am730 20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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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則留言:

another 匿名 說...

Dirty 。。。。。多一件少一件 都是 Dirty!

Unknown 說...

又想分享下以下的新聞, 為何我經常說香港人被大規模洗腦及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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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早前盲撐選委會時,舉例指體育界與宗教界縱沒經濟貢獻,也可參與,惹怒兩大界別。三戰殘奧、勇奪七金的輪椅劍擊運動員余翠怡狠批梁凡事向錢看;爭取職業拳壇15連勝的曹星如亦指:「佢(梁振英)一句說話可以打沉我哋。」香港殘疾人奧委會亦炮轟特首言論對所有默默耕耘的運動員不公允。有神父和孔教選委也狠批梁振英無知。

梁振英上周六出席仁川2014年亞洲殘疾人運動會香港代表團返港歡迎儀式後,被問到會否收回他早前指「公民提名會令政府政策傾向月入少於14,000元人士」的言論時,強調選舉制度要均衡參與,繼而舉例指:「有一啲界別冇任何經濟貢獻,譬如話宗教或者體育,佢喺我哋嘅選舉制度當中亦有參與。」

體育宗教界怒轟梁無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41028/18915221

CY覆咗句:唔好意思!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41028/53067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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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又大規模被毒果等傳媒誤導, cy 原本的意思係體育宗教界相對金融等, 雖然經濟貢獻小, 但即使經濟貢獻小, 都不能忽視他們的重要性, 重點係「強調選舉制度要均衡參與」,不可以向任何一個界別傾斜, 包括不可以傾斜有經濟貢獻的金融界.

梁振英的說話, 明明就係為左保障體育界及宗教界的利益及選舉權, 但經過毒果等傳媒斷章取義後, 就變成上面「劍擊運動員余翠怡狠批梁凡事向錢看」, 大家有邏輯思想都應該明白梁振英這番話的意思; 當然, 他以「體育宗教沒有經濟貢獻」這形容是有不當, 但我相信一般人也明白他的意思, 只是這兩界別, 相對金融等的經濟貢獻小....
這麼容易理解的說話, 經過毒果誤導後, 我們再看各大討論區, fb, 香港人卻又完全被毒果的斷章取義影響, 竟然個個都沒有能力去分辨是非, 沒有獨立思考能力... 再看各大傳媒, 竟然多數都學毒果一樣斷章取義..... 唉..... 有這樣的傳媒, 加上市民又欠缺獨立分析能力, 香港還有希望嗎?夠竟我們還是否適合普選? 民主政制的條件是什麼?

其實答案已經很清楚

Steven 說...

多謝您的理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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