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日星期三

蟻咬喊大蛇

昨日特首出席公開活動時,在現場受到示威人士衝擊,事後可能因為身體不適或其他原因吧,特首在晚上到了瑪麗醫院驗傷,而涉嫌施襲的社民連義工則被拘捕。社民連則發表聲明,認為特首小題大做。

純粹個人意見,特首受傷似有「蟻咬喊大蛇」之嫌,雖則如此,但並不代表人身衝擊的行為是對。以和平方式表達意見絕對應給予尊重,但以暴力手段來示威則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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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則留言:

Ebenezer 說...

打人梗係小題大做啦,事關今次社民連都未殺人!

TOM 說...

小題大做, 阿扁中槍先叫玩真政治, 都唔見佢個頭腫左, 佢應該挪起件衫, 係傳媒面前, 睇0下心口傷成點, 煲0太真係打得少

匿名 說...

ebenezer,
為何你這麼討厭社民連?

篤篤篤撐 說...

BOW TIE呢次醒了, 可以沖淡下派 $6000既岸居行為...

貓頭鷹 說...

幫佢隻馬分散炮火既劣拙演技而已. 不必過份上心.

Ebenezer 說...

匿名:

我唔係針對社民連,我只係覺得,做人應該要“是其是,非其非”,打人係唔啱就係唔啱,唔可以話覺得對方係衰人就有權出手打人,唔可以話打得人唔夠傷就可以鬧人扮野扮痛,即使曾特首扮痛,道理都唔可以在打人果一方身上。

我明白曾特首以致現政府令好多人好激氣,好多人火滾係「於情可酌」,但出手打人,然彼成班人出嚟向被打嘅人冷嘲熱諷,卻是「於理不合」!

我係有個細路嘅父親,你教我,呢單嘢我應該點樣同我個仔講?

bittermelon 說...

我很同意Ebenezer兄的看法. 就好似我上幾篇文"打尖的迷思"所講,我係咪應該對打尖的人施以以牙還牙的方式來對付一樣. 就算對方萬千不是,也不應以拳頭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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