醞釀已久的核數師監管改革終於來臨,香港會計師公會於本月初向所有會計師發出諮詢文件,就未來的新監管架構徵集意見。諮詢為期3個月,完成後政府將向公眾進行諮詢。不少朋友認為,改革勢不可擋,我們做會計師的只有「肉隨砧板上」,掙扎也無謂。況且,監管只是針對上市公司的核數師,對中小型會計師行沒有多大影響,加上改革對公眾有利,我們要捱這一刀是必然的事情。
實際是否如此?未探討之前,或許先說點背景資料。與其他專業一樣,香港目前採用「自我監管」模式,顧名思義即是由業界自行監管,會計師公會就是執行者。此模式的好處是監管者熟悉業內情況,因此能避免「外行人管行內人」。舉個極端例子,若果監管者連「真實和公允」都搞不清,就很難判斷核數師是否稱職了。
然而,好處同樣是壞處,因為監管者也是業界一員,難免有利益衝突之嫌,即使如何盡力避免甚至避嫌,也有機會被指偏私,公信力自然較弱。此等情況其實已有改善,於2007年,會計師公會將調查上市公司核數師不當行為的權力交出,並由當時成立的財務匯報局(FRC)負責,公會則保留其他監管權,包括註冊、日常巡查、紀律處分、制訂審計準則和持續進修。
雖然有此轉變,可是還未足夠,由於世界大勢所趨,自我監管被視為過時,加上香港在IFIAR(International Forum of Independent Audit Regulators)的會籍問題,並未符合相關規定,因此有需要改革,與世界標準睇齊。其實自安龍及世界通訊等企業被揭發造假數以來,世界各地紛紛改革核數師監管制度。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根本沒有藉口不跟隨。
究竟新架構是甚麼模樣?諮詢文件建議日後設立一個獨立監管機構(IOB),上述6項監管範疇中,IOB將直接負責日常巡查和紀律處分,FRC仍舊負責調查工作,會計師公會則負責其餘3項,但需要在IOB的監管下進行。即是說,日後若有核數師被投訴,公眾就無需憂慮「自己人查自己人」和「自己人罰自己人」了。
不過,真是一勞永逸嗎?看來未必,因為香港的環境實在太過獨特,說的就是非本地核數師的監管問題。為了吸引內地和海外企業來港上市,港交所(388)容許合資格的非本地企業聘用當地核數師。於2012年就合共有17間非本地核數師為24間於香港上市的企業核數。當中包括H股企業,他們可以聘用經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批准的內地核數師。目前為止,這類內地核數師共有12間。
在新監管的制度下,這些非本地核數師也需要向公會申請註冊。不過,現有的就以「祖父條款」獲得豁免,日後新加入的才需要按新機制申請。可是,在巡查、投訴調查和紀律處分三方面,新架構如何監管卻未有提及,要留待日後由IOB想法子了。
其實此問題對公眾利益影響很大。試想想,若有非本地核數師出了問題,最後令投資者受損,但香港法制卻不能動他分毫,本港金融中心地位還能保得住嗎?就好像早前標準水務上市一事,證監會欲索取內地核數師的工作底稿,最後卻遇到諸多阻撓。瓜瓜身為會計師,當然贊成改革以改善監管。不過,只希望日後能夠做到一視同仁,公平對待本地和非本地核數師,不希望見到「寬人嚴己」就好。
回到上述問題,新監管制度其實影響甚廣,現在新制雖然只針對上市公司,但日後會否申延至非上市的受限行業(例如保險和證券經紀公司)仍是未知之數,因為受限行業嚴格來說,也是public interest entities,符合IFIAR的要求。再講,現在建議的罰則最高為1,000萬元,風險高得根本和核數師的收入不成正比,為了減少麻煩,中小型會計師行必然退避,到時市場只會被大行壟斷,公眾利益自然受損。
瓜瓜最近參加了香港某行業商會的年會,有來自新加坡的講者分享了在當地由自我監管轉到獨立監管的經驗。他給港人一句忠告,有意見一定要出聲,否則只會給別人藉口,說你們對改革完全沒有問題,因而任意加諸不利行業發展和不公平的措施。
請好好利用這個諮詢期,表達你的意見吧!
文章來源:AM730 201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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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會計師公會諮詢文件:
http://www.hkicpa.org.hk/en/communications/regulatory-framework/
財務匯報局《獨立審計監管報告》:
http://frc.org.hk/pdf_20131010/Full%20Repor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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