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3日星期日

民情偏向Uber是政府自招

警方曾高調搜查Uber辦公室。圖為Uber香港辦事處。 (資料圖片)
警方頻打擊白牌車,還高調搜查Uber辦公室,連相關職員也被捕。新聞報道後,瓜瓜已和朋友說Uber普遍受用家歡迎,若政府不小心處理,隨時民意反彈給市民埋怨。言猶在耳,一夜之間網上大量批評,矛頭直指政府封殺創新科技。其他批評說政府保護的士車主利益及嘲笑政府部門各自為政,這邊廂投資推廣署協助Uber來港投資,那邊廂警方又高調執法,嚴重影響國際形象。

從環保角度,Uber成功將司機與乘客迅速連繫在一起,其運作模式無疑大幅提高車輛使用率。但Uber涉嫌協助白牌車營運,直接與的士司機爭生意。情況有點像無牌小販,其出現令附近商舖生意受損。儘管的士服務質素參差,但車主投資的士牌照,的士司機又要考取司機牌照,全是依足政府規定去做,容許白牌車營運確侵害他們權利,某程度出現不公平。況且,若然任由白牌車在街上營運,若發生意外或與司機爭議,乘客權益得不到保障。特別是第三者保險,Uber雖聲稱已為司機及乘客購買保險,但買保險是一回事,理賠又是另一回事。一般若非商業營運車輛用於載客取酬,乘客若發生意外都不獲賠償,因違法事項不受保險保障。即使保險公司願意賠償,最終必然向涉事司機追討。

至於說政府既封殺Uber,投資推廣署當初不應協助他們來港投資,還視Uber為成功個案作推廣。此說看來有點冤枉,翻查資料,Uber在本年初來港發展時,其總經理曾指將完全依照本港法例經營。如UberTAXI,除預約服務費外,其餘費用一律跟香港的士咪錶收費規定,Uber在港角色類似「的士call」。此外,UberBLACK只與本地持牌豪華房車出租公司合作,盡量減少與監管部門之間的爭議。但根據新聞報道,事件中涉案車輛並未領有出租汽車許可證,明顯與當初Uber聲稱依法經營不符。失望的是,Uber出事後,投資推廣署竟將該成功個案推介從網頁中刪除,既然自己無錯,刪除不就等於承認當初是錯?在互聯網時代,「刪帖當冇事發生」是行不通的,而且往往帶來反效果。

這次民情偏向Uber,不禁想起2013年「港視發牌風波」,公眾不滿兩個免費電視台節目質素,期望政府發牌給較進取的香港電視(1137)。Uber情況差不多,的士服務每況愈下,相信不少朋友曾遇的士揀客、拒載、黑面及罵客等。反觀Uber,司機普遍有禮、態度親切,還免費提供飲用水和手機充電電線,完全把的士服務比下去。的士牌照數量有限,如市區的士牌照僅1.5萬個,政府多年來沒有發出新牌照,令牌照價格高企。從某的士交易所網上資料所見,在7至8月間,的士成交價最高715萬元,比2006年最高價近350萬升達114%。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牌照價格飆升,持牌人自然將成本轉嫁給司機。但司機不能隨便加價,為多做生意補回上升的車租,難免出現揀客和拒載等情況。面對不公情況,政府不單沒有設法解決,反高調打擊與其直接競爭的Uber,自然令人覺得政府在偏幫持牌人和縱容炒賣牌照,置公眾利益於不顧。

想深一層,今日民意支持Uber全是政府自招,因過去3年政府多項施政都給人亂搬龍門感覺。再者,警隊在雨傘運動中狂放催淚彈,在七警案、警司毆打途人案中,處理手法令公眾質疑不夠中立,嚴重打擊市民對其信任。政府施政往往遇到困難,究其原因就是得不到市民信任,現在連依法打擊白牌車也得不到公眾支持,政府是否應好好想想如何挽回民心?

原文刊於:am730 201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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