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1日星期五

誰是富士康連跳的幫凶?

富士康連跳事件令各界關注,很多人歸咎於其管理出現問題,甚至很有人認為富士康是血汗工廠,妄顧工人的權益;也有人認為中國作為世界工廠的經濟模式已經到了盡頭,中國人需要反思及改革云云。

真的是這樣嗎?

根據Apple公司 09年的業績,其總收入(Total Revenue)有429.1億美元,而銷貨成本(Cost of Goods Sold)是256.8億美元,毛利達到40%。反觀富士康 09年的業績,其總收入有72.1億美元,而銷貨成本是67.9億美元,毛利只有5.8%。

以此推算,假設一部32G的iphone的售價是800美元,減去Apple的40%毛利,富士康大約拿480美元,再減去富士康的5.8%毛利,iphone的造價大約是452美元。又假設員工工資佔總成本的三分之一,即是富士康的員工只能在每部iphone中拿到150美元,或者是售價的18%。以上的計算十分粗略,因為Apple的銷貨成本中肯定還有其他支出,即是說富士康員工真實拿到的應較18%更少。 (後記:有位網友指出,Electronic Manufacturing Service Industry的直接人工(Direct Labour Cost)大約只是銷售的1-2%,而間接人工(Indirect Labour Cost)大約是2%,即是說工資成本大約只是5%左右。如果按此比例來計算,富士康員工只能在每部iphone中拿到24美元。)

再看看兩家公司的員工人數和毛利,富士康在09年度共有118,702位員工,將其09年的毛利平均除以員工人數,每位員工能為公司賺錢3,600美元;Apple在09年度共有36,800位員工,即是說其Apple每位員工能為公司賺錢37.6萬美元,差不多是富士康員工的10倍。

問題的源頭是Apple嗎?當然不是,沒有顧客對Apple的產品趨之若鶩,他們何來賺那麼多錢?如果要追源溯底,連跳慘劇還不是我們這班顧客造成的?就算不是我們一手造成,幫凶的罪名也逃不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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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則留言:

若缺齋老人 說...

但做加工的公司不止富士康一家吧?何以較少(當然可能聽唔到)出現同類慘劇?

Terence Yun 說...

消費者是否成為幫兇,那要看消費者在購買時的道德行為。但其實好難。
這個情形或者和咖啡銷售有差不多的情形。

是否是要引入貿易要公平,fair trade呢?

員工(農民)都需要有一個合理回報時,利用收入來彌補其他的不平衡狀態。
apple毛利如苦瓜兄的百分四十,是否可以合理?

如果消費者認為他們的行為不合理(道德方面),便以罷買之舉動來回應,使蘋果可以回應訴求,因為品牌價值是蘋果的重要資產。

作為消費者,手機亦不是一種必需品,而市場上亦可以有大量的手機可以替代iPhone時,iPhone不是唯一的選擇,那可以作出一些取捨。

本身是使用3Gs,但購買時沒有想過以上的道德責任。自己都是幫兇罷。

Terence Yun 說...

富士康亦提供了有關遺書事宜,指出保險金問題。

這相信也是其中一個因由,當然不是全部,但也有其可信程度,因為報導指一些員工在熱線查詢是有關保險金問題。

現在富士康反推是若做滿五年可以借二十萬元創業的正面態度。

如上述的保險金是當中一個重因,那麼問題並不只是企業之間的利潤多寡,而是社會環境推使慘劇,這個情形比現時多說的血汗工廠更會成為社會炸彈。

hkeric 說...

Sale and marketing expense呢?

除非有大公司對員工非常好,顧客可以選擇買呢一個大公司的產品,否則顧客又怎會是幫凶?

篤篤篤撐 說...

一定唔關消費者事

當apple肯提價, 你估在國內的工廠會自動把利潤轉給員工嗎 ?一定唔會

非人化的工作環境, 不是富士康做成, 而是整個大環境, 大家都覺得只要發長經濟, 唔需要建設一個compassonate society。 而呢個value, 共產黨當然係始作俑者, 但今時今日, 係整個社會一齊share, 變成一隻大怪獸~~

偉恩 說...

Dear Bittermelon:
看您一直對富士康的事件很留意,個人從"作生意"的角度提供您一些看法:
http://eshwayne.blogspot.com/2010/05/blog-post.html
以上邏輯推論:
一則要怪台灣製造業自己不長進,只做代工、沒有RD與品牌,所以(只能壓榨勞工、沒有bargain power)利潤分配只能看Apple臉色
二則要怪老美的官商勾結,用所謂反托拉斯法的法律干預商業運作(廠商沒有義務要用低於合理利潤的價格幫老美代工吧?...除非被美國政府這個大流氓威脅...)

最後才是客戶/使用者本身的"選擇"吧,只不過不用Apple,改用Samsung、Norkia的產品就能減少罪惡嗎?

以上個人想法供您參考

bittermelon 說...

多謝各位既留言.

其實我無意批評apple賺40%是否合理. 從現今世界經濟的價值觀,腦力"應"賺錢多於勞力.正如偉恩兄所說,不用Apple而改用Samsung、Nokia的產品就能減少罪惡嗎?

再三看過自己的文章和各位的留言,說消費者是幫凶,其實我自己也覺得有點不合適,不過寫這篇文主要是想帶出一個問題,我們現在的消費模式是否是造成貧富懸殊的主因?

不過,從社會角度去看,一個餅只由一小撮人(例如APPLE)拿取了最多的利益,但一大班人(例如富士康及其員工)卻只能拿取餅碎,我們是否真的要想一想這種模式是否應該繼續存在?

在共產的理念去看,這是不公平.但從市場的理念去看,這又是公平不過,而APPLE賺取了最大块但富士康只可以賺取微利,這又是市場的討價還價的結果.坦白講,我個人傾向於市場這個機制,雖然它有很多地方都不好,但目前沒有另一個更好的方法來代替它,但如果任由這樣下去,貧富懸殊愈來愈利害,到了大眾不能忍受的程度時,終歸有一日就會類似革命的事件就會出現.

Terence Yun 說...

有勞苦瓜兄帶出這個經濟與社會責任問題。

有公平貿易咖啡,點解沒有公平貿易手機?

唔通第一產業要公平,第二產業就不需要?

或者我們生活了一個新世界代發展成熟的社會時,我們其實可以引入一些貿易道德理念,其實並不是壞事。

資本主義也可以有平衡。

Ebenezer 說...

經過富士康這一役,相信 CSR 會越來越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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