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2日星期一

會計師寶貴的一課:不要隨便Confirm

甘乃威事件全城哄動,我始終認為這只是私事,自己也沒有想過會寫第三篇關於此事的文章,不過事件涉及會計業界的前立法會代表,所以忍不住又寫幾句。

譚香文早前為當事人炮轟甘議員,並指對方講大話,在其後的訪問中,譚香文承認未有得到當事人授權這樣做。我反而關心另一件事,因有人指責譚香文泄露事主身份,譚香文解釋沒有主動公開女事主身分,並說:「他(記者)打到來,問是否(她),難道我說不是,我可以講大話嗎?我覺得你們傳媒已經知道是誰。」

這事令我即時記起博友中產管數男的一篇叫《Please confirm us we can do this without problem...》的文章,內容大致說最怕被要求確認問題,並勸告要小心使用 Confirm 及 Agree 這一類字眼。從事會計或者審計工作,很多時候都會收到 Auditees 及 Operation Departments 的要求,要我們確認某做法或者流程是否無問題,通常還會附加一句,說如果我們不確認的話,他們不會執行的。Oh My God!

坦白講,人家要求我們 Confirm 這 Confirm 那最是頭痛,準確點說應該是最「驟忌」,因為對方這樣做等於將所有責任推給我們,最怕是日後出了什麼狀況,對方便可以向管理層說:「會計/內審同事在事前已經 Confirm 過,他們說沒有問題的!」將失誤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為了保護自己,我會盡量避免 Confirm 某做法或者流程無問題,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一定要 Confirm 的話,唯有使用「Confirm in principle」,即是「原則上確認」,甚至使用「Subject to」,還要詳細列出影響 Confirm 的其他因素。有前輩說過,很多公司的管理人員都花太多時間在寫 Memo,Report 及電郵上,浪費生產力,機構越大,這種情況越嚴重。初聽他講時沒有什麼感覺,工作多年後回想他這番說話,就深深體會得到了。

回說譚香文,其實記者問她某某是否當事人,即是要求她去確認,撇除譚女士背後有什麼原因,如果她不想泄露當事人身份,又不想講大話,其實她可以不作任何回應就可以了。我們對Auditees 及 Operation Departments 的要求不可以推掉,但譚女士對記者的要求大可以推卻。如今確認了,如果按照譚女士所說是出於公義的話,這隻食貓就實在吃得太無辜,太不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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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新聞連結:
泄事主身分 譚香文否認博出位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1006/4/ekao.html

相關文章連結:
能幹、盡責、表現良好的職員的憂慮
我對你有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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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則留言:

Ebenezer 說...

譚C9作為專業會計師,其言行完全相反會計師要盡力保障當事人利益及私隱、凡事謹言慎行、不可隨便亂form opinion等等的操守。實在叫人吃驚。

匿名 說...

政治人物, 政治行為, 無話可說.

bittermelon 說...

Ebenezer兄:
譚C9呢次真係令人失望.

hi匿名君:
政治人物既政治行為,以我們一介草民,其實真的沒有什麼好說,不過譚C9係我地界別既人,佢搞咗咁大壇嘢出嚟,唔講下佢又真係太唔尊重佢啦 XD

Terence Yun 說...

譚香文未來隨時會去民建聯都唔定架。

匿名 說...

我對譚香文比較有信心, 佢唔似會變節, 雖然佢已經幾十歲人, 但係做人仍然係好天真, 例如, 佢以為撻朵話自己係基督徒就足以令人信佢講嘅係真話. 咁天真嘅人通常冇乜機心, 唔容易改變主見, 亦唔容易俾人收買.

bittermelon 說...

莫非佢又天真又儍?

hkeric 說...

No comment

匿名 說...

串錯左"principle"...

bittermelon 說...

hkeric:
謝謝你的來訪.

匿名君:
多謝你的提醒,改番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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