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2日星期六

會計黑魔法之五:沖洗投資組合

續上:會計黑魔法之四:大船變細船

會計黑魔法之四:大船變細船》一文刊出後,讀者朋友問了一個很好的問題。雖然企業回購股份不能令盈利增加,但一般來說,卻能提升每股資產淨值和每股盈利,對股東不也是有利嗎?

或者先強調一點,回購股份本身沒有問題,不過,倘若管理層為了私利而進行,這種行為才有問題。再者,即使不是為了管理盈利,回購股份不一定對股東有利。舉個例子,企業遇到了一項回報甚佳的投資,但管理層卻為了私利,將資金用來做股票回購,於股東而言就是損失。

言歸正傳,接下來說說第五個黑魔法,「Flushing the investment portfolio」。沖洗投資組合又如何管理盈利呢?先說點背景資料,不少企業都會將閒置資金投資於證券市場,例如購入上市公司股票。按會計準則,購入後若持股比例少於20%,這些投資應視為「經常交易之證券(Trading securities)」或「可供出售證券(Available-for-sales securities)」來入賬。顧名思義,前者打算於短期出售,後者則沒有這個打算。此外,會計處理方法也有分別,倘若於賬目結算時仍未出售,因市值變動所產生的未實現收益或虧損,前者將會計入損益表,後者則計入股東權益。不過,若果出售了,兩者所產生的收益或虧損均計入損益表。

好了,假若某企業希望「造大」盈利,他們只要將那些帶有未實現收益的證券賣掉。另一個做法就是將帶有未實現收益的「可供出售證券」重新歸類為「經常交易之證券」,又或者將帶有未實現虧損的「經常交易之證券」歸類為「可供出售證券」。

相反,若果他們希望「造細」盈利,那就可以將那些帶有未實現虧損的證券出售,又或者將帶有未實現虧損的「可供出售證券」重新歸類為「經常交易之證券」,以及將者將帶有未實現收益的「經常交易之證券」歸類為「可供出售證券」。

最後一提,此法要有效,大前題是那些未實現收益和虧損要夠大才成。還有一點,若要將證券重新歸類,企業必須提供充分理由,否則核數師難以首肯。

文章來源:Education post 201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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