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

稅安心?賣片所得要交稅否?

如無意外,安心事件相信是今年最紅的花生Show。不過,花生吃得多總會膩,不如轉轉口味,來點學術味濃一點的?有會計界的朋友說,據聞涉事司機大佬以40萬元甚至150萬元的代價,將車Cam片段賣給壹傳媒(282)。假設傳聞屬實,賣片所得需要納稅嗎?

根據香港稅例第14條,任何人士,包括法團、合夥業務、受託人或團體,在香港經營行業、專業或業務而從該行業、專業或業務獲得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應評稅利潤(售賣資本資產所得的利潤除外),均須納稅。徵稅對象沒有港人和非港人之分,也不會理會獲取途徑合法與否。

賣片所得基本上已落入稅網,唯一可爭辯之處在於「賣片」這個行為是否屬於經營。一般認為,若然這次賣片只是偶一為之,而且的士之所以安裝車Cam,動機是為了與乘客出現爭拗時保護自己,似乎不像在經營。不過,稅局一般會採用「六點營商標記法則(Six badges of trade)」,來判斷一筆收入是經營所得(Trading profit)還是資本收益(Capital gain)。

除了上述(1)次數和(2)動機兩點外,其餘四點包括(3)出售事項的性質:拍片純粹自用不會出售,也沒有市場。不過,這次涉及當紅藝人,有價有市、(4)持有多久:據聞片段在本年4月3日拍攝,並於4月16日公開,擁有時間極短,延遲出售將影響片段價值、(5)有否加工或促銷:片段需從車Cam的記憶卡找出並複製,過程含加工成分,以及(6)出售原因:若是為公義自然分文不取,或者只收回成本價,如購置和安裝車Cam費用。若金額如傳聞所說這麼多,獲利意圖十分明顯。

除了第1點和第2點外,其餘4點均帶有經營特徵。若稅局引用此法則,賣片收益很大機會需要課稅。

說到Badges of trade,不得不提英國一宗主要案例Marson v Morton(1986),法官提出9個營商標記,來判斷收益是否屬於經營性質。若套用在賣片交易上,結果十分有趣,包括(1)類似交易是否重複(同上)、(2)交易涉及物品的本質是否具經營意圖(影片屬自用,不賣錢)、(3)交易如何進行(相信是協商達成)、(4)融資方式,若為經營偏向短期借貸(安裝車Cam的費用有限,這條不適用)、(5)交易與納稅人的業務是否關連(售賣影片並非的士正常業務)、(6)交易物品在出售前曾否加工(同上)、(7)物品是否先大量購入,然後再分拆出售(不似有此特徵)、(8)物品購入時的意圖,若打算短期出售,經營意圖明顯(同上),以及(9)賣方在出售前可有享用過物品(影片屬自用)。

綜合以上9點,只有第3和第6點具經營特徵,其餘6點不成立,另外一點不適用。代表甚麼呢?若稅局以6點營商標記來斷定賣片所得需要納稅,司機大佬或許可以此案例來抗辯。當然,由於此案例涉及是土地買賣,與賣片性質不同,稅局未必接受為爭辯理據。雖然道理是這樣說,但賣片收入實際會否報稅是另一回事。有朋友說,既然如此,整個討論實屬多餘。非也!利用大眾關心的事作引子,藉此將會計和稅務知識推廣,值得我們去做,對吧?

原文刊於:am730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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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

做眾安客仔好過做股東

有沒有發覺,有些上市公司,當他們的股東遠勝當其客人?例如港鐵(066),最近意外頻生引致列車班次延誤,口說要補償乘客,但卻揀選在假日才推出票價優惠。馬主席解釋不是為了錢,而是避免加劇平日的擠逼情況云云。

哈!若真心想補償乘客,將優惠直接儲入八達通不就成嗎?八達通載有所有乘客的乘車記錄,寫個程式來辨別當日受阻乘客並儲入優惠有多難?當然,此舉無法補償當日改乘其他交通工具的人士,但受惠人數總比現有計劃多,最重要是大部分受阻乘客得到補償。

有趣的是,即使如此店大欺客,服務差勁兼票價年年加,但股價卻堅硬過列車,近日還屢創新高,你說是不是當其股東勝過當其客人?

那麼,有沒有上市公司,反過來當客人勝過當股東的呢?有,眾安在綫(6060)就是其中之一。根據剛公布的業績,去年綜合成本率有120.9%。即是說,在眾安買一份保險,賺你100元保費但卻倒貼20.9元給你。反觀當其股東,眾安自上市以來仍未轉虧為盈,派息遙遙無期。若不幸在高位買入股票,例如以招股價59.7元成功認購,並持貨至昨日收市29.6元計,股價跌幅達50%。若在歷史高位97.8元買入而還未沽出的話,跌幅更接近70%。你說,當他們的客戶不是比股東強嗎?

究竟眾安為何仍然虧損呢?四個字可以歸納出來,就是「入不敷支」。雖然眾安是Fintech公司,但主要業務都離不開財產保險。

先說收入,因業務迅速發展,多個險種總保費升幅可觀。當中車險升幅最高達1,371.1%,其他如健康險、保證險和信用險分別增152.1%、177.1%和183.8%。受總保費增長帶動,去年已賺保費因而增90.6%至88億元(人民幣,下同)。

接著是經營成本。去年賠付開支增91.9%,由於升幅略高於已賺保費,令賠付率微升0.4個百分點至59.9%。即是說,在每100元的已賺保費中,眾安須要拿出59.9元來應付索賠。此數是高還是低?不妨以中國財險(2328)來比較,同期的賠付率有62%,眾安有著2.1個百分點的優勢。

不用開心得太早,因眾安的經營開支增58%。雖然升幅低於已賺保費,令費用率降12.6個百分點至61%,但此比率仍較中國財險高出24.5個百分點。換句話說,中國財險只須花36.5元在經營開支上,眾安卻要61元。為甚麼那麼多?還不是渠道費惹的禍。渠道費包括手續費和佣金(即保險代理的分銷費用),以及諮詢和服務費(即支付給合作夥伴的分成),兩者對已賺保費的比率分別是12.2%和31.2%,合共已經是43.4%。

賺100元保費給代理和合作夥伴分去43.4元,加上其他費用17.6元,以及賠付開支59.9元,因此出現20.9元承保虧損。值得慶幸,綜合成本率有明顯改善,由2017年的133.1%下降至去年的120.9%,減少達12.2個百分點之多。

根據管理層透露,為提升承保質素,因此暫停賠付率較高的險種,包括碎屏險和無人機險等。不過,要做到承保業務收支平衡,費用率仍要壓縮才成。眾安何時能轉虧為盈,我們拭目以待。

原文刊於:am730 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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