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主席馬時亨曾建議政府用股息補貼車費。 (資料圖片) |
往年每逢港鐵加價,政府總出來解畫。記得時任運房局長鄭汝樺講過,當局要尊重合約精神,不可輕易以大股東身份改變加價決定。所謂此一時,彼一時,在張炳良局長帶領下,看來合約精神早已拋諸腦後,否則不會要求提早檢討機制。說得白一點,其實就是要不讓港鐵繼續賺取巨利。政府急市民所急完全可以理解,特別是新一屆行政長官選舉臨近,此時不急更待何時?但有趣的是,港鐵是上市公司,目的就是為股東賺取最大利潤,提早檢討機制絕對是輸打贏要,而且有損公司利益,如此蝕底為何仍然首肯?
同類事件已非首次,最近港鐵不是為高鐵工程超支埋單嗎?按港鐵與政府當年簽訂原有工程委託合約,港鐵極其量只是項目管理人,無論工程造價如何超支,最多只是向政府賠償已收取的管理費。但港鐵竟「賣大包」,不惜借貸也要向政府支付相當於高鐵超支金額的股息。最令人不解的是港鐵還願意承擔工程再度超支風險。換句話說港鐵完全放棄對自身有利條件,一力承擔高鐵超支責任。更有趣的是,港鐵雖事事退讓,但高鐵日後營運權誰屬仍是未知之數。
港鐵又不是開善堂,為何一次又一次犧牲自身利益?最大可能有二,其一是政府以大股東身份施壓,其二是港鐵管理層出於「良心」自動配合。實情如何留待讀者自行判斷,但不論那一個答案,對香港企業管治皆立下極壞榜樣。前者不用多解釋,在香港上市企業中,最常見是大股東兼任公司管理層,不時聽到大股東罔顧小股東利益而自肥。至於後者,董事由股東委任,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把公司妥善管理從而賺錢,董事沒有責任照顧每位股東的其他利益。同理,港鐵董事的責任就是令港鐵賺錢,讓所有股東同時得益,他們不需,也不應照顧政府這個大股東的其他利益。
有說公司也要負社會責任,政府應運用大股東影響力阻止港鐵加價。此論調其實相當危險,我們不應鼓勵民粹蓋過企業管治。再者,社會責任根本沒有具體定義,如在不少企業眼中,優先聘請本地人,準時出糧已是盡了社會責任,有些企業則認為捐錢才算。既然各人對社會責任的解讀都不同,要求上市公司盡責只是緣木求魚。更重要一點,上市公司的目的是賺取最大利潤,從來未見過為了社會責任而犧牲利益的。
在資本主義下,那些肩負社會責任的公司叫「社會企業」、「善堂」或「非牟利機構」。因此,若要港鐵負上社會責任,港鐵當初就不應上市,並以地產項目補貼鐵路營運。既然已不能回頭,最可行的方法就是如港鐵主席馬時亨早前建議,政府利用港鐵每年派發的股息來補貼車費,以紓緩市民車費負擔。此做法既不影響港鐵的盈利能力,又可以照顧小股東和市民利益,政府更獲掌聲,是個四贏方案。可惜的是,當局偏偏不肯聽,認為股息是公帑一部分,須按公共政策優次分配資源而不應用作補貼車費。若此論正確,財爺就不應每年向中產退稅,因薪俸稅也是公帑一部分呀。
老虎天生只能吃肉,養虎卻硬要牠茹素,最終必因營養不良而餓死。同理,既然當初安排港鐵上市,就必須讓她賺錢。既要上市又不能賺錢,其下場只會與茹素老虎一樣。
原文刊於:am730 201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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