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鴻基地產(016)早前公布截至去年12月底中期業績,收入大跌32.7%,至371.12億元,股東應佔溢利也減少38%,至204.69億元。根據管理層解釋,皆因今年度開始採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所致。
為何新準則會令收入大跌?首先要強調一點,新準則並非將收入「消失」,只是令收入「延遲」入帳而已,加上期內數字不需要按新準則重列,雙重夾擊下才出現收入大跌的現象。那麼,新準則怎樣推遲收入入帳?探討前須了解一下舊準則如何運作。
未有新準則前,收入的確認時點在業權的重大風險及回報何時轉移至買方。例如現樓銷售,即樓盤落成後才發售的樓盤,當發展商與買方簽訂買賣合約時,發展商就可以將相關銷售確認為收入。至於預售樓花,由於物業還未落成,即使與買方簽訂了買賣合約也不能確認收入,要等到政府批出入伙紙後,相關銷售才可確認為收入。
反觀新準則的要求就嚴格得多,不論是現樓還是樓花,即使簽訂了買賣合約或批出了入伙紙也不成,必需等到買方取得物業的控制權時,即是完成合法轉讓程序後,物業業權成功轉到買方名下,相關銷售才可確認為收入,因此新準則推遲了銷售收入入帳的時間。
按新地披露,因採用了新準則,導致167.65億元的香港物業銷售收入,未能在上半年度入帳。有趣的是,即使撇除新準則的影響(即是按舊準則計算),期內收入約是538.74億元,按年仍減少2.3%。按公告提供的數據計算一下,發現問題主要是香港物業銷售(以舊準則計算)減少9.1%,至288.59億元,可惜管理層未有在公告中解釋。雖然銷售下跌,但舊準則下的香港物業銷售溢利卻增7.2%,至135.58億元。溢利貢獻主要來自形薈、海璇及珀御等住宅項目。形薈和珀御被坊間形容為「納米盤」,業績是否反映這些樓盤的賺錢能力更高,留待大家自行判斷。
值得一提,翻看整份業績公告,新地似乎將業績倒退歸咎於新準則。可是,即使是按舊準則計算,新地期內的股東應佔溢利只有272.03億元,按年仍跌17.6%。就算撇除投資物業的公平價值變動,營業溢利也只升3.4%。翻查近兩年的中期業績,此數的增幅都是雙位數,2018年和2017年度分別是34.3%和53.8%。新地期內增長這樣低,未見有詳細解釋。
大家可有留意,同屬地產發展的新世界發展(017),截至去年底上半年度業績沒有受新準則影響,期內收入還大升76.4%,至492.67億元,股東應佔溢利也微升0.1%,至112.84億元。兩間公司的業績相差那麼大,原因是新世界趁去年業績好時提早採用了新準則,不單減低對去年純利的影響,又留下了部分收入在今年度入帳,所以連續兩年都取得佳績。
一間善用新準則整靚盤數,另一間卻賴晒新準則而且欲蓋彌彰,誰在股東的期望管理上做得較好,相信明顯不過了吧?
原文刊於:am730 201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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