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0日星期一

先查清,後行動

因工作需要,公司內很多同事都獲發黑莓手機,通話和數據傳輸費用當然也有公司負責。為了方便工作的同時也能省錢,公司安排每部手機都能採用不同的網絡供應商來致電海外。

某日負責這方面管理的同事走過來,說某同事用了最貴的網絡來打了個幾分鐘的電話,最後公司要為這個通話致電幾百餘元(致電當地的話費,最貴和最便宜的相差十倍),因此建議公司應警告所有同事,不能隨意使用最貴的網絡,並且要向違規者徵收罰款以警效儆。

聽了之後我立即阻止。第一,同事還未搞清楚原因,究竟當事人是無心之失,還是有特別原因需要用上最貴的?例如通話質數,最平宜網絡供應商的話質較差,如果對方是重要客戶或者該通話是很重要的話,當然應用話質較好及較穩定的網絡。

第二,同事是偶然而犯還是屢犯也未搞清楚,貿貿然向所有同事發出警告,反響一定很大。他們或許會覺得公司不理解他們的實際情況。

第三,既然不希望同事使用最貴的網絡,何不索性取消?既然當初決定使用,必定有其原因。留下來但又不讓同事用,負責管理的同事也有責任啊。

坦白講,如果這餿主意是由剛出來做事的小伙子或小女孩提出還可以諒解,可是,這位同事的年資實在不輕,很難想像如此年紀做人做事依然是這樣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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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則留言:

the inner space 說...

Cost vs Benefit 都拿捏不準,這個小主管可以入黑名單,若查實是公報私仇更是可惡,小主管以微小權力,玩弄辦公室政治可送 sotong 矣!

匿名 說...

Mr Inner Space,

Please be sympatheic.
小主管 maybe not be so wicked. Perhaps he/she only tried to justify his/her value by existence.

Practising unqualified Accountant

匿名 說...

其實...我都好怕自己會犯這些錯誤,被人批評不成熟!
我...外審經驗不足,機緣而轉到內審剛半年,因為環境問題(始終有些人是做又三十六,不做又三十六),結果是一人睇幾個部門---對著隔離的人員,個個都是老鬼,真是步步驚心><

匿名 說...

Dear Practising unqualified Accountant,

小主管若有疑問 any query 應否先向直屬主管報告,再一層一層上報到 COO Chief Operation Officer,若 COO 都認為有疑問,才將個 Case 轉交《內審》 Chief Internal Auditor (in here 苦瓜兄)作出內部調查呢?

在以上 Bittermelon 兄所描述,這小主管越級直接向內審舉報,是否 overstepping 了? 還是內有別情,公司內有人包庇污跡,需要內審做包大人呢?

我想這會是一個 possible 可供討論的 CASE STUDY,願 Bittermelon 兄可提供個多啲料!


sPace (without proof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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