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零售的一賣一買是較簡單的入帳交易。 (資料圖片) |
所謂應計制是現代會計兩種方法之一,另一種則是現金收付制(Cash basis accounting)。應計制又名權責發生制,顧名思義,就是按經濟活動發生的時間來入帳。至於現金收付制,則是按現金收支的時間來入帳。舉個例子,例如今天支付了40元買入一件貨品,然後立即把貨品賣出並收取了100元。不論是應計制還是現金收付制,上述兩宗買賣都需要入帳,結算後今天的利潤就是60元。
若然買賣是以賒帳形式進行,就能看出兩者的分別。例如與供應商相熟,他們容許先拿走貨品,然後於30天後支付40元。此外,由於客戶是熟客,因此先把貨品送出,30天後才收回100元。在現金收付制下,由於貨款尚未支付,銷售款也還未收取,因此帳簿不會顯示今天曾做過買賣,待至30天後收支完成時才會入帳,到時便會錄得60元盈利。此外,若然30天後成功向客戶收取銷售款,但卻忘記向供應商支付貨款,帳簿盈利因而變成100元。相反,若支付了貨款但仍未收到銷售款,帳簿將會出現40元虧損。若按應計制,由於權(收取銷售款的權利)責(支付貨款的責任)已經在今天發生,即使現金尚未收付也需要入帳。就算之後收了銷售款,但暫時還未支付貨款,或者支付了貨款,但未來得切收取銷售款,帳簿盈利仍然是60元不變。由此可以看出,應計制不受現金收付時間的影響,只要權責出現就成。由於此法能將收入和支出配對,因此較現金收付制公平。一般而言,應計制是目前會計的主流方法,適用於所有企業和機構。現金收付制則多用於政府和非牟利組織等。
回到CFA的調查,為甚麼分析員對應計制沒有信心?究其原因,主要是此法需要「靠估」。在現實中,不是所有經濟活動都能像上述買賣般清楚。例如資產的使用年期和折舊率、呆壞帳撥備、存貨或資產減值、退貨準備等,全都是尚未確定但需要現在估算出來。既然是估算,就難免不準確,無心之失固然可以理解,最怕是造就盈利管理空間,讓管理層把帳目舞高弄低。
此外,由於觀點不同,目前某些會計準則對企業經濟活動的看法,與投資分析員存在重大分歧。例如由企業發行的永續債券(Perpetual bond),由於它有著股票的特徵,按會計準則需要記入股東權益,向持有人支付的利息也要視為股息。可是,投資分析員並不這樣看,他們視永續債券為負債,因此計算企業的資產負債比率和利息覆蓋率時會作相應調整。又例如被視為表外融資(Off balance sheet financing)的經營租賃(Operating lease),按現行的會計準則,相關資產的使用權不會記入資產,租金支付責任也不會記入負債。因此,在分析企業的實際資產回報和資產負債比率時,分析員須把經營租賃加入資產負債表內。
雖然應計制存在不少問題,但在目前環境下已經算是不錯,至少我們找不到更好的方法取代。不過,這不代表可以停下來,會計準則仍需持續改進,以切合瞬息萬變的環境,如最新推出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就是一例。身為會計師,除了跟隨準則外,我們是否也應想想如何提高會計的準確度?
原文刊於:am730 201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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